目录
1.孩子抚养三年得知没有血缘关系
向女方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的!!
2.抚养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收养孩子从古至今都有,许多人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生育孩子,需要领养一个孩子是很普遍的情况。其次,就是有些爱心人士收养福的孩子或者孤儿。总之,根据个人意愿收养孩子,量力而行。
3.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当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换句话说: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在现实生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作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 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 4、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怀孕而生子,另一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后发现该子女非亲生。如果不明真相的一方,起诉要求该子女的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法*是支持其个人请求的。这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4.亲子鉴定没有血缘关系还需要抚养吗
亲子鉴定俩个孩子非亲生,其父亲还有抚养的责任吗?居然有人问这个问题,这是个非常可笑的问题,答案肯定是没有抚养责任了,只有他的亲生父母亲才有。我国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的子女是指有血缘关系,亲生的子女。那也就是说对非亲生的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责任。既然是通过亲子鉴定俩个孩子不是亲生的,那说明在此之前肯定认为是亲生的,现在突然发现不是亲生的,那就没有抚养的责任了。记得有一次刷到一个段子,大致意思是:发现儿子不像自己,千万不要去鉴定,鉴定完了,不管是不是亲生的这个家就完了。如果是亲生的,妻子肯定不干了,认为你不信任她,如果不是亲生的,你又不干了。所以为了维护家庭完整,不要搞什么亲子鉴定。有人可能会说,俩个孩子都是不是亲生的,那这个特太匪夷所思了,你还别说,这是个真事,就是近发生的事。安徽的谢先生和妻子小燕结婚7年时间,先后育有一子一女,按道理这也是幸福的小家庭。但是他俩个婚姻适中还没有登记完成,原因是小燕还有一段没有结束的婚姻。原来谢先生和小谢早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但俩人处了一个月,觉得不合适,就分开了。然后一年后,小燕又联系到谢先生,说生了一个孩子,是小谢的。这时候还没有成家的小谢欢天喜地把这母子俩个接过来同居,因为他认为既然是他的就要承担起责任。中间还办理了婚礼,生育了女儿。然而这一切都在年前由于小燕离家出走,为了给孩子个人,谢先生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却发现俩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只有小说里的故事真实的发生在现实里,让人无法接受。愤怒的谢先生把孩子送到小燕的父母家,惹得抚养孩子多年的父母老泪纵横,心疼不已。像这种情况谢先生肯定是不需要承担抚养责任的,其妻子小燕违背了夫妻间忠诚的义务,而且还有严重的欺骗。*个孩子亲生父亲是谁,估计只有小燕知道,然而她却以谎言找谢先生背锅,承担责任,就是欺骗。而在和谢先生同居期间,不尽夫妻间忠诚的义务,导致第二个女儿也不是谢先生的。所以所有责任都是小燕一人造成的小燕不仅要承担这对儿女的抚养责任,还要对谢先生及家人多年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这才是的判决。当然了,如果在婚前明确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而愿意接受的另当别论。这时候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你是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到老了,他们也需要对你进行赡养义务。因为现在的一婚的离婚率很高,大部分会育有子女,这也是保证离异人士妻子的为抚养教育问题,不至于成为双方拖累。所以婚姻需要坦诚,这样才能长久幸福,依靠谎言和欺骗换来的往往是双方无尽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