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dna可以个人。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的《意见》要求,有以下八类人员可以依法申领到**本。 1、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2、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无**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个人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无**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被注销人员。被法*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法*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个人的,可以在原**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恢复常住**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个人条件的,可以办理**迁移登记。 6、**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迁移证件办理**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迁移政策的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籍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8、其他无**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