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亲生能个人吗
女方到原**所在地: 拿**本到所属派出所*籍室,办理夫妻投靠迁出**,出一份*籍证明.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为三级证明:村级开计生证明-镇级计生办盖章-县级计生办盖章 男方在本地: 写-份**迁移申请,由男方单位出一份婚育证明。然后持书面申请、双方**本,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男方所属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在书面申请上盖章。 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本,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所属的街道办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由工作人员检查后,收掉女方的婚育证明,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将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迁入地婚育证明,女方的*籍证明带到男方**所在地派出所*籍办,办理夫妻投靠入*填表.两个半月后拿到准迁证。 持准迁证、身份证,**簿,结婚证及女方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到女方派出所*籍办办理迁出证。 后持身份证、**簿、结婚证、准迁证、迁出证到男方本地派出所*籍办办理入*.
2.亲子鉴定百分之60算亲生的吗
亲子鉴定的百分之99.99说的是两者之间的亲权概率。一般亲子鉴定否定的,肯定是99.99%以上。肯定的不会达到。只会无限接近100。99.99%是亲子鉴定这项技术的固有亲权概率。根据标准:一般16个位点是大于99.95%以上,20个位点的大于99.99%以上,40个位点大于99.9999%以上。这些是位点数固有的小概率。有时候根据两者间的DNA数据比较20位点也有很大是大于99.9999%以上的。
3.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
有常住**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个人。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只要依照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领养人办理**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籍迁移。领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领养而发生的关系。领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规定,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领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领养人无子女的限制。领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并符合*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籍迁移手续。扩展资料:领养的注意事项一、领养孩子的条件:1、根据《中华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二、被收养人条件:按照《中华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法*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