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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中心是干嘛的
拟订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主管国内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鉴定管理、质量管理和鉴定人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四)承办行政法规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国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所建设。(七)负责国内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的律师担任委托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十)负责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十一)负责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履行国际协助条约确定的对外联系机关(中央机关)职责,参与有关国际协助条约谈判。承担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厅(局)领导干部。(十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扩展资料: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高检*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高检*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鉴定中心。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病理、*临床、*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先进的仪器设备。中心主要承担高检*院以及下级检*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参考资料来源:
2.鉴定中心
鉴定中心—是指实力和规模较大、覆盖服务社区较大、鉴定项目在5个(含5个)以上大类的鉴定机构才可以称为“中心”。鉴定所—实力和规模一般,服务覆盖面小、鉴定项目在1~4个内就只能称为“所”了比如广东****鉴定中心含:*临床、*病理、*物证、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就可以称为“中心。实力和规模一般,服务覆盖面小、鉴定项目在1~4个内就只能称为“所”了,省一级行政管理和审批部门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来予以审批的,不是你想用什么名称就用什么名称的!扩展资料:我国承认的鉴定中心只有十所。分别为高检*院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DNA定中心,上海市公DNA定中心,广东省公DNA定中心,北京市安全局鉴定中心,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中心,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大学*鉴定中心,政法大学鉴定中心。参考资料:
3.一般鉴定多少天出结果
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中,委托鉴定机构对案件当事人的伤势情况进行鉴定。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中的鉴定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4.鉴定干嘛用的
拟订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主管国内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鉴定管理、质量管理和鉴定人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四)承办行政法规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国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所建设。(七)负责国内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八)负责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的律师担任委托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十)负责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十一)负责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履行国际协助条约确定的对外联系机关(中央机关)职责,参与有关国际协助条约谈判。承担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十三)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厅(局)领导干部。(十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扩展资料: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高检*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高检*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鉴定中心。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病理、*临床、*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先进的仪器设备。中心主要承担高检*院以及下级检*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