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到男方**所在地或者女方**所在地。程序: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需要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2、**簿(或者集体*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3)待业人员、个体*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扩展资料《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参考资料来源:
没有结婚证能办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解释颁布替换。1、根据《*共和国母婴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医学证明。2、出*医学证明只是婴儿的直接原始的身份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专有的职权。而结婚证是民政部门的事,而准生证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与卫生部门无关。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3、所以,只要你的小孩是在医院出生的,就一定会给你办《出*医学证明》,多了你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不给你办的话你也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政府进行投诉。中华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怎么开:1、出生医院:办理孩子的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2、孩子姓名:给孩子办理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2、父母双方身份证: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4、结婚证:办理孩子的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5、准生证(可有可无):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准生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生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必须携带的证件,可有可无,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丢了怎么办:1、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个人,请协助补办。2、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3、第三,父母双方持**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4、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的相关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