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是:父亲或母亲提出书面入*申请;二是: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般情况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才能个人的,具体鉴定情况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第三:孩子父母的身份证、**簿(原件和复印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人员登记常住**: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但有些地方的政策是需要先到县级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所在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补办准生证,才能到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入*手续,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我只是列举了我所了解的情况,还行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比较靠谱哦。实际上在咱们从来都没有未婚生子女上不个人这一说。只是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人们因为害怕超生罚款,自己不敢给孩子个人,因此才造成了这么一种误会。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口实。现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再不说超生罚款了,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只要拿着孩子的,到父或母任何一方的派出所都能入个人。手续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