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的效力
亲子鉴定的效力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恩爱、举案齐眉,根本不需要做亲子鉴定。夫妻一方之所以有做亲子鉴定的想法和冲动,是因为丈夫听信了别人的小道消息,或者妻子与其他异性保持着不正当的暧昧关系,于是丈夫对孩子的“来源”产生了很大的怀疑,于是瞒着妻子偷偷做了亲子鉴定,以证实自己的猜测。一旦孩子不是亲生的,往往会通过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亲子鉴定的效力是什么?
(一)具有合法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允许夫妻双方私下做亲子鉴定,认可具有亲子鉴定的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认定,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及后,很容易被对方质疑翻。
(二)夫妻双方自愿的,有的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亲子鉴定必须以同意为前提,不得取证。双方同意作出鉴定的,应当允许。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将亲子鉴定结论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与案件其他材料予以确认,综合分析,作出正确判断。坚持拒绝鉴定的,根据《民事个人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持有证据,拒绝p
无正当理由,另一方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定该成立“,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和全案案情,确定是否存在亲子关系。
(三)单方的民间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一般认为,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到民间机构进行鉴定的,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效力。程序确需做亲子鉴定的,也应到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亲子鉴定的效力,我们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1.根据用途和目的,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其中,亲子鉴定具有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个人亲子鉴定不具有效力,仅作为人
一份亲子鉴定证明,或成为其上诉的依据。
2.只有通过国内部门审查,取得司定许可证,具有物证鉴定的机构,此类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才能在国内范围内具有效力。
正确认识亲子鉴定。一般检验报告包含以下内容:DNA数据、结论、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被鉴定人的指纹和照片(照片需加盖司定专用章)、司定许可证复印件、司定人执业证书复印件,这些信息全部整合并加盖骑缝章,需要到场并现场采集样本,以保证样本的真实性。个人亲子鉴定报告是遗传咨询意见,包含DNA数据,结论还包含样本标志物信息。同时,它可以匿名,因此可以很好地保护个人隐私。但本报告具有效力,只能作为个人意见。通常,DNA鉴定中心只对样本的准确性负责。如果在的程序中,个人亲子鉴定报告只能作为依据,而司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而且它是一个很好的直接证据,没有它就只能使用其他间接证据。
因此,亲子鉴定是一个取证的过程。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直接亲子鉴定机构为自己领取证书。为确保亲属关系继承权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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