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给付承担抚养费用:离婚时,子女对于父母而言有被扶养的义务,但此时发现自己并没有抚养的义务时,可以主张停止抚养费用的给付;如果当初当事人有负担抚养费,发现自己没有抚养费用的时候,可以停止。
2、要求返还抚养费:当双方没有血缘关系的时候,抚养子女的义务也不复存在,此时不出抚养费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返还。这个时候,法*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是否返还,返还多少;
3、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之后发现子女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时,对于当事人将造成一定的精神打击,可以主张返还精神损害赔偿金。更后,如果离婚之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彼时受到损害的一方不仅有主张赔偿的权利,同时根据时间的长短,以及当事人的态度确定抚恤金。如果无法确定如何维权的,可以寻找律师的介入。
夫妻双方那个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发生一种情况,子女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此时,损害的一方,对于其精神和物质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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