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如下方法证明父子关系:
一、用簿证明存在父子关系。与父亲在同一簿上,且户主是父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公告机关开具父子关系证明。
二、当事人与父亲曾经在同一簿上,且户主是当事人父亲的情况,可以直接去该簿所在归属的开证明。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户籍信息能显示亲属关系证明的,公安可以出具关系证明,对于户籍信息不能显示关系证明的,当事人能提供老簿、村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出具关系证明。申请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簿;申请人已注销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三、当事人与父亲未曾在同一簿上,且户主不是当事人父亲的情况,可到当事人人事档案托管的地方调取人事档案,查询里面关于父子关系相关的内容,复印并让托管单位盖章。
四、如果无法通过簿证明父子关系的,可以去出生地所属的疾控制中心开具证明,如果生于疾控中心成立日前的,可以去出生的开母子的证明,再通过父母的结婚证来证明父子关系。
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码等5项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迁移,凭居民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或者因重复(虚)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证明的,公安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9、法规规定的由公安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父子关系怎么证明
27,504
内容
父子关系证明方法如下:
1、通过本来证明父子关系;
2、如果不在一起,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请求在核实后依法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一、申请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4、若不是当事人亲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1、无出生证的;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的;
3、未婚生育,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
4、弃儿回家上户;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综上所述,父子关系通过本来证明父子关系,如果不在一起,那么当事人可以前往,请求在核实后依法出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安康登记条例
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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