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一个人可以单独有一个本,但是单独的本必须要有的户籍印章。需要持原本到当地办理,可能会要求出具居(村)委会的证明或者介绍信。一个人单独有一个本,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依据:
安康登记条例
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您好,亲亲,您这种情况您需要将从当前所在地迁移至其他地,需要提供迁移目的地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就业证明、学习证明、购房证明等。如果您已经确定了迁移目的地,可以先前往目的地所在地的或者户籍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以及是否需要提供原所在地的相关证明。如果需要提供原所在地的相关证明,可以先回到原所在地的或者户籍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分析:
可以,一个人可以单独办一个本,也称为单独立户。一般办理条件:
1、符合本人所在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以在该房屋所在立户。
2、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一个一般只能立一户。
依据:
安康登记条例
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