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孩子的应该都知道,
根据相关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
以内,应当由具有申请权利的人(户主、亲属等)
,依法向婴儿常住
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办理:
(一)
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证:
、
出生医学
证明
2
、父母双方居民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
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证:
、
出
生医学证明
2
、父母一方居民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
办理。
(三)
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
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
书
2
、父亲或母亲居民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二、
属于违反计划
生育政策,需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一)
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
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
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分别都要交的。
(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二)
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
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依据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2、父亲或母亲到提出入户书面申请;
3、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簿(原件和复印件);
4、出具婴儿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1、婴儿出生开具的证明。
2、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需要提供专注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婴儿母亲的卡(已婚但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安康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一般来说,在办理时,大人要先填写申请单,然后配合民警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
3、更后交下手续费,孩子的名字就正式印在本上了。
根据安康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首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孩子的登记。
1、新生儿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分娩证明或者例档案复印件。
安康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报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