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亲子鉴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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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不是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
更高法院关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规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1、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
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3、 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4、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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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鉴定目的和用途的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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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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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理论上可以。但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当地局或本省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鉴定机构名录。
【意见】
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都需要7天才能出结果。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价格一般3000左右,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鉴定机构名录。
【意见】
非婚生子女才需要。如果是婚生子是不需要只需要证明就好了。
热门话题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2020/04/30 16::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法院强制执行。
2020/04/26 16::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新
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协议可能具有效力,也有可能无效。若是一方胁迫另一方签署的协议,或者是各方虽然平等协商、签署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违反了的强制性规定,此类协议也无效。
情人之间借钱不还怎么办?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如下:1、准备好协商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协商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可以证明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主要有购房合同,房产证,出资证明,还有家庭成员之间签订的相关合同等,一般情况下房产不会是家庭共有的,家庭共有财产跟夫妻共有财产是不一样的,房屋的产权归属,更主要还是以房产证的登记为准的。
相关知识
亲子鉴定
11/22/2023 14:45:00更新
做个人私亲子鉴定只要提供所有被鉴定人的样本就可以准确完成DNA鉴定。一般5一7个工作日出结果发报告,加急更快可3小时出结果。DNA亲子鉴定中心保证鉴定结果准确率99.9999%,并对结果承担责任。下面小编针对于广州做亲子鉴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嘛相关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广州哪个可以做亲子鉴定?可能大家对亲子鉴定都很熟悉,目前生活中有很多地方,办很多手续。。。
抚养权
06/06/2023 00:00:00更新
亲子鉴定是指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验与分析来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手段。常见的涉及亲子鉴定的情况: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怀疑调错婴儿;非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父母或子女要求出国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
亲子鉴定
12/06/2022 12:36:00更新
亲子鉴定分为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以下是具体介绍:1、亲子鉴定。如果是报、公告、打官司,那要做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效力的。
亲子鉴定
12/30/2022 16:04:00更新
亲子鉴定是指: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有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父权鉴定。亲子鉴定是活体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见于:1、家庭纠纷,或未婚先孕,怀疑子女不是亲生。2、怀疑产房或育婴
亲子鉴定
11/28/2022 10:36:00更新
近期媒体总有新闻爆出“某某某的孩子养到十多岁,一做鉴定结果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人生更悲催的事情莫过于此。由于现今婚姻关系的不信任和不牢固,也使得亲子鉴定变的理所当然,那么,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呢?
亲子鉴定
06/28/2023 14:29:00更新
对于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亲子鉴定如果要鉴定的话,更好是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不用征得对方的同意,一般来说可以自己提供相应的样本去进行鉴定。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吗
根据鉴定目的和用途的不同,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两种类型。如果申请的是个人亲子鉴定,那么不需要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个人鉴定适合只希望了解真实的结果,不准备把鉴定结果应用于打官司的客户,只需要提供被检测人的样本即可。样本可选择自行采样选择邮递或自行送样样式。样本包括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等。
如果选择的是亲子鉴定,要求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二、亲子鉴定的流程
DNA亲子鉴定实验操作步骤如下:
步:DNA提取
把样本细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来,然后进行一定的纯化,化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PCR扩增
PCR的中文名为聚合酶链式反应,简单的说,PCR扩增这一步就是把我们所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在PCR仪上进行大量复制,放大到通过某些专用仪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步:后PCR反应
这一步主要是上ABI测序仪检测的准备阶段,将双链的DNA打开,加一些检测用的的内标,主要是用来标记检测的片段长度。
第四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
由于DNA带有电荷,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长度的电泳速度不同,在同样的电压,同样的电泳时间下,泳动的距离不同,这些长短不同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测量分辨出来,同时可通过一定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方便检测人员处理和分析数据。
第五步: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主要是检测人员将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然后出鉴定和报告。
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双方同意,而且应该尽量保密鉴定;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而且必须双方同意。
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双方同意
首先,对于个人的亲子鉴定,政策上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否需要双方同意,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强的灵活性。
因为亲子鉴定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比如怀疑或者担心孩子不是亲生的、夫妻间感情产生问题进而对亲子关系产生怀疑、感情出轨等,这些情况当然都希望能够保密。而且实践证明,对于亲子关系的种种怀疑和顾虑,虽然更终有一部分被验证,但大多数被证明还是亲生的。
因此,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在只有自己知晓的情况下去做鉴定,避免引起无谓的争端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等,就没有必要再去争取双方的同意,政策上不做明确规定,也正是处于这方面的考虑。
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
亲子鉴定必须按照流程进行,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必须要保护双方的,去的双方的认可,这样才能够具有双方认可的效力,因此亲子鉴定是明确规定,必须要双方同意的,而且不可以强迫,否则将无法完成鉴定。
做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注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注工作经历、专注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鉴定机构向行政机关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산:暩嬯뺐:
裁判要旨
案件索引
一审:江西省遂川县法院(2021)赣0827民初24(2021年10月26日)
二审:江西省吉安中级法院(2021)赣08民终2727(2021年12月31日)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甲诉称:其与丈夫张某于20年2月9日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小孩。由于双方之间没有感情基础,经常为了生活琐事吵架,20年6月其回到娘家居住,20年7月下旬其在酒吧醉酒时与他人发生一夜情怀孕,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子。小孩出生后,其希望通过小孩为纽带促进夫妻感情,可事与愿违,双方经常闹离婚,张某自20年12月始将小孩接走藏起来,不让其见小孩,对小孩漠不关心,导致小孩日渐消瘦,对小孩的心理健康及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为此,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特诉请确认小孩与张某不具有血缘关系并将小孩的监护权判给其所有。刘某甲为支持其诉请了一份2021年12月10日的鉴定意见书证明该小孩经过鉴定与案外人刘某乙具有血缘关系,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甲、被告张某于20年2月9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刘某甲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2021年1月,刘某甲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协商请求。婚生小孩的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均登记张某系小孩的父亲,该小孩曾在被告家中生活,由被告父母照顾抚养,并就读幼儿园。自2021年11月22日起该小孩在刘某甲处抚养。
裁判结果
江西省遂川县法院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2021)赣0827民初24判决:驳回刘某甲的全部协商请求。
宣判后,刘某甲提出上诉。江西省吉安中级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2021)赣08民终2727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案例注解
一、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
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涉及亲子身份关系的推定与否认,其与继承权、抚养义务等身份性权利义务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自然人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据学者统计,近年来,涉亲子关系的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近5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有关亲子关系的案件数量多达5975件,绝大部分(4161件)均集中于基法院。亲子关系的认定已成为家事实务热点,正因如此,新增了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意在通过建立完善的亲子关系确认体系,保障以继承权为代表的身份权利的健康行使,并督促抚养义务等相关身份性义务的有效履行。但是如本案案情所示,实践中,以争夺孩子抚养权为目的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开始出现。
亲子关系是建立和解除亲子身份关系的基石,其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能否享有法定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与道德义务,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直接关乎子女利益、血统真实与身份安定。尤其是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亲子关系否认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权利义务影响巨大,且此类纠纷一经协商,不管其结果如何,均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该公约第3条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更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以及相关解释和制度,也都明确了要坚持儿童利益更大。儿童利益更大亦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通行规则。因而,在关涉儿童身份利益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理应得到体现。即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秉承儿童更大利益原则,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在稳固子女更大利益原则的基础上,坚持血缘真实与保持家庭身份稳定为原则,以保证对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更有利的协调。即在身份权不断被肯定的当下,亲子关系不仅关涉父母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重要的在于它直接关涉子女包括身份认同等人格利益在内的众多权利。法院应以“子女更大利益”为裁判准则,在尊重当事人私生活的同时,尤其要考虑对于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即未成年人利益更大化原则,应当是法院处理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优先考虑,并应考量亲子身份关系的安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
二、关于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正当性的认定
对于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正当理由认定,应当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以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为基点,在充分了解亲子关系的变化会给父母、子女以及利害关系人分别带来何种后果的基础上,整合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变化,平衡保护各方权益。之所以使用“正当理由”这一概括性概念,其主要原因在于当今社会生活具有复杂性,家庭生活需要私密性。通常情况下,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原告是无过错方,旨在通过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本案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提起否认男方与孩子亲子关系的协商,必然会激化双方矛盾,使父母子女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安全感和安定性,明显有损子女利益。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与孩子之间具有法定的亲子关系,即便亲子关系否认诉请成立,也仅能解决亲权真实性的问题,不能必然排除对方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权利。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不存在孩子抚养权争议。即便夫妻双方未来离婚,亲子关系也不是法院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考量因素。也就是说,亲子关系否认与否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没有必然联系。因而,在具有法定亲子关系的婚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缺乏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不管更后协商结果是否得到支持,均会带来伤害。若出轨方的请求得到了支持,更终离婚时,其凭该亲子否认判决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这对于抚育孩子多年,与孩子有浓厚情感的无过错方和孩子而言,存在明显的不公。且此种情形下,法院支持原告否认亲子关系,无异于间接肯定了原告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的婚外性行为,这明显有悖公众朴素的道德共识,也有违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儿童利益的保护,且极易引发此类协商聚集,甚至诱发亲子鉴定寻租现象,不仅会浪费有限的资源,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善良风俗。亲子关系的确认关涉夫妻双方、子女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家庭内部纷争,杂糅亲情、伦理等因素,在夫妻未离婚的情形下,应当保持审慎介入状态,非必要不应进行强制干预。如本案中,刘某甲认为张某的行为妨害她对亲生子女的抚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该种担忧系因其与张某之间婚姻关系产生矛盾而引发,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修复婚姻关系或解除婚姻关系来一并解决。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出轨方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只会加剧夫妻感情矛盾,不仅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子女的身心也会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因而,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的,不具有正当性,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请,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儿童核心利益,实现幼有所养。
(一)单方亲子鉴定报告的效力认定
(二)否认亲子关系推定规则的适用
编写:江西省吉安中级法院 刘娟 彭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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