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否认亲子关系但无法提供必要证据时,法院能否以当事人一方拒绝亲子鉴定为由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微信公众“裁判者说”栏目近日通过一宗案例表明:离婚协商中,当事人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而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强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申请鉴定一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没有必要证据支持,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申请被另一方拒绝而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在该案中,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生育一女。2021年4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协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同意离婚,但以女儿非其亲生为由申请亲子鉴定,并要求原告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10万元。原告拒绝做亲子鉴定。
广东省汕头潮阳法院审理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应予准许。被告主张孩子非其亲生但未能进一步证据证明,且原告予以否认,故依法不予认定。遂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如何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亲子鉴定问题?汕头潮阳法院法官姚静云表示,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却对当事人的生活影响深远,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依法裁判,又要传递温度,以努力解决好双方矛盾、使案件各方当事人有更好的将来为审理目的,注重裁判效果的影响。“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亲子鉴定的,我们应本着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别情况、慎重对待。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意思表达,又要注意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防止矛盾激化。委托亲子鉴定必须以申请人自愿为前提,且须征得更密切关系人的同意方可启动。一方当事人申请亲子鉴定的主张被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就此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予以判定。”
法院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离婚协商中,亲子鉴定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当事人一方申请亲子鉴定但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强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法典解释的规定,申请鉴定一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没有必要证据支持时,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申请被另一方拒绝而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而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予以判定。本案的处理,充分彰显了法典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亲子关系稳定的立法目的,对维护亲子关系这一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具有积极意义。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离婚呢!协商离婚的流程如下:1、 起草离婚起诉起诉状;2、 法院立案,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3、 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4、 出具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5、 判决生效,申请法院执行。协商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子女的证明、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6日讯 两口子离婚之后的协商中,一方不配合亲子鉴定,如何认定亲子关系?莱西法院16日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4年,张某(男)与韩某(女)登记结婚,20年生育长子张某甲。2016年11月韩某再次怀孕,次年8月次子韩某甲出生。20年5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韩某甲由韩某直接抚养。同年9月,张某要求探望韩某甲,韩某在微信语音中说道:“孩子又不是你的你看什么,孩子是老韩家的”。张某怀疑韩某甲并非亲生子,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韩某甲非张某婚生子女,并要求韩某返还双方离婚之前抚养韩某甲的抚养费。
莱西法院经审理查明,20年10月之前,张某一直在青岛西海岸新工作,每月不定期休班,只有休班日才回莱西居住。2016年11月份,张某在9日至日休班回家,其余时间均在黄岛。而韩某在20年3月21日做产前查时,确定孕周为周4天,即怀孕日期为11月日左右。
另查明,韩某甲出生5个月后,韩某带韩某甲与一男性朋友(赵某)拍“百岁照”。韩某自称离婚后五个月左右与赵某开始恋爱,双方于20年11月4日登记结婚。
协商过程中,张某申请做亲子鉴定,但遭到韩某拒绝。
【法院裁判】
本案中,韩某拒绝做亲子鉴定,要确认张某与韩某甲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关键要看张某是否已提供了必要的证据。根据韩某的产前查结果可以推定,报告单确认的其怀孕日期为2016年11月日左右,该日期为医学中所称的孕妇末次月经时间,实际怀孕时间应等于或晚于该日期。根据张某提供的证明,其该日期前后在公司工作。其次,在国内的传统习俗中,孩子“过百岁”具有重要意义,韩某不与其夫张某共同拍摄韩某甲的“百岁”照片,却与其所称的普通朋友赵某共同拍摄,有悖于传统风俗习惯,且二人拍照时举止亲昵,更与普通朋友的身份不符。
综上,法院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明已达到必要的程度,现韩某既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依法推定张某与韩某甲不具有亲子关系。因韩某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故张某要求韩某返还其抚养韩某甲而支出的费用,法院予以支持。对于数额,法院依法酌定为12000元。
判决后,韩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仍拒绝做亲子鉴定,并于庭审后撤诉。
【法官寄语】
亲子关系的认定,世界各国均适用“母亲恒定说”,对于争议的亲子关系,一般是指子女与生父的关系。对是否为生父的认定,更准确的莫过于亲子关系鉴定,但在一方拒绝作亲子关系鉴定时,直接以证据不足驳回协商请求,显失公平,更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稳定。此时,亲子关系的认定并不需要“足以确认事实或反驳事实的证据”,仅需主张方提供必要的证据,达到使裁判者相信存在某种事实的可能性,在另一方不提供相反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应支持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张。
当然,达到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举证标准,是否就必须推定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呢?显然是否定的。该第二条规定的是法院“可以”推定,并非必须推定。法院在作出推定时,应充分考虑裁判结果对双方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子女的心理和成长等的影响,同时,对8周岁以上子女,应征求和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不能机械的适用作出推定。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应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才能和睦相处,共筑幸福家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邴兴飞 谭美娜)
(作者:戴谦)
夫妻离婚时一方拒绝作亲子鉴定的处理方式:若一方主张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若一方主张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则确认认定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但另一方能提供相反证据的除外。
依据: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一)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和情人生了孩子他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两个部分。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协商证据规则,提。
可以起诉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强制要求鉴定,否则对反会承担不利后果,比如离婚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否认孩子是亲生的,法院会要求女方同意做亲。
情人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孩子不是他的,他会叫我赔钱吗?怎么。。。
情人有权利要我去做亲子鉴定吗?我不想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因为。。。
关于拒绝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需要条件为: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抚养权纠纷等。亲子鉴定原因有: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犯的认定;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超生。
我是小三怎样才能让孩子的父亲和我女儿做亲子鉴定
不能 鉴定必须鉴定人同意做才可以做,任何部门都无权强制的。 不过个人的只要提供需要鉴定的样本就可以做了,但是个人的只能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不能作为证据。你可以偷偷采取小孩的生物检材 自己做做 如果果真不是 那在摊牌高法院关于适用安康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
和小三的私生子男方要做亲子鉴定女方不同意该咋办
孩子的扶养费,可他现在想要孩子,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可不可以强制做DNA亲子鉴定,依据是什么?
若其余子女以不是亲生为由起诉该儿子,可不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作亲子鉴定。
要法院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看是什么案子一般方面的法院不会管的各自拿出证据就行,没有证据就败诉不过如果是案子,如果影响证据的认定,法院也是会这么判决的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从情理上说一说:你是说你的情人带孩子做了鉴定,不是情人的,是吗?情人就是没有效力的关系,所以孩子是不是他的,只会伤害到你们之间的感。
哪些部门有权强制做亲子鉴定
你好,你悄悄的拿孩子爸爸的头发,还有孩子的毛发去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了。然后给你情人看。
你好,你和他生了孩子他竟然不愿意做亲子鉴定,说明你们的关系非常一般,或者说根本就不用做什么亲子鉴定!或者你和他的性生活的随意让他产生这样的想法:他既然。如果你肯定孩子是你的(希望你也做鉴定),你要负相应的责任了,如你情人的夫妇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一般情况下会离婚的,然后1)你可以跟你情妇结婚一起。
亲子鉴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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