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这种遗传规律,判断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以及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核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如果亲代一方为基因纯合子,则所有子代都携带有此基因,在亲子鉴定中更常用的方法是血型检测,所有的血型的系统都是按孟德尔遗传规律,亲代遗传给子代的除了血型,还可以采取一些别的遗传形状,比如通过父母和孩子的手指、血、指甲、毛发,甚至唾液都可以进行dna的片段比较,做亲子鉴定准确率可以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只要鉴定者本人与被鉴定人之间有合理的鉴定理由和关系,政策上对私自做亲子鉴定并没有明确限制,谈不上犯法;实际上,私自做可以更好的保护,既解决自身的疑惑,又不影响他人和避免引发事端。
因为亲子鉴定具有很强的性,而且对亲子关系的疑惑通常只是怀疑,做鉴定正是为了找出真相,因此不应该张扬,不应该让其他人知道自己的怀疑,避免伤害他人或破坏感情,或引发争执等,因此,很自然的会想到希望能够私自去做亲子鉴定,所以也应该私自去做。
但是,私自做亲子鉴定只能做个人鉴定,不能做鉴定,因为鉴定需要按照流程进行,即需要所有鉴定对象知情并同意,到现场由取样,实名登记鉴定,拍照存档。
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DNA亲子鉴定
它是目前做亲子鉴定更常用方法,这种方法取样也比较简单,血液、体表毛发以及口腔细胞都可以,非常方便。
原理:正常情况下,人一共有23对染色体,每一对都是两条,一般都分别来自于父亲和母亲。检测的时候只要对一定数量的DNA位点做检测,如果分别和父母一样,那么就是亲生的,否则就存在疑问了。如果只有1-2个位点不匹配,就要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因为有基因突变的可能。3个以上的位点不匹配,基本上就不是亲子关系。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孟德尔遗传定律指出,人类的血型会被遗传给下一代,所以子女的血型与父母的血型有着重要联系。目前有多种血型系统来可以鉴别出是否亲生,而检测的血型系统越多,那么准确度也越高。此外,上个世纪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经血
原理:
经血中含有女性自身血液,包含鉴定者大量DNA信息,可以作为鉴定样本。但经血容易霉变,要及时送检。
采样方法:
用干净的剪刀剪下带有经血的卫生巾部分,然后用两张清洁的纸张包好就可以,然后放入信封,标记好信息。
1、经血样本有时效性,更好在十天内完成,否则样本霉变,致使DNA成分降解,无法提取到DNA信息。
2、经血中带有肌肉组织,需要分离后才能提取。
依据
父或者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5土办法亲子鉴定?DNA生物技术现在已成为亲子鉴定、血缘断代的常规手段,准确率能达到99.9999%。然而,在没有DNA生物技术的古代,亲子鉴定则可谓难上加难。或许正缘于此,在不少戏剧、影视剧以及古代小说中,都有古人“滴血认亲”等情节的描写。其实,除了“滴血认亲”,古人进行亲子鉴定还有多种手段……
手段壹“亲情法”―凭借测试情感反应探求真情
现代常上演的“夺子大战”,在古代亦常发生。由于没有DNA这类高科技鉴定手段,要想弄清孩子的血缘关系颇为困难,但古人也有自己的办法,常从“人之常情”中寻找蛛丝马迹。西汉时,颍川(今河南禹州)有个大户人家,兄弟二人住在一起,兄弟俩的媳妇都怀了身孕。哥哥的媳妇流产了,却隐瞒了实情,将弟媳妇生的子抢为己有。官司打了三年,也无法决断。此事原见于东汉应劭的风俗通。曾任过汉宣帝丞相的黄霸听说后,决定进行亲子鉴定。其方法是,叫人把孩子抱到大堂上来,让妯娌俩抢孩子,谁抢到归谁。嫂子用力抢孩子,弟媳则怕弄伤孩子,表情悲伤。见到此景,黄霸作出了鉴定:孩子系弟媳妇所生。黄霸的理由很简单,“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
这种从伦理、亲情角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一直为后世官员所采用。如北魏年间,李崇任扬州(治所在睢阳)刺史时,也曾使用过类似方法,判断“争子案”。北史・李崇传记载,当时,一位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大的儿子,后在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了孩子。但两家都说孩子是自己的,都有邻居可以证明,郡县无法定案。李崇接案后,将小孩与两家隔离几天,之后突然派差员到两家报信,称孩子暴而死,让领回去埋葬。苟泰听说后,悲痛不已,赵奉伯却一点也不悲痛,只是感叹一番。就此,李崇鉴定孩子是苟泰的,“遂以儿还泰”。此事曾被后晋和氏父子所编的疑狱集收录,成为古代亲子鉴定的经典案例之一。
手段贰“常理法”―在常识常理中发现是与非
“不合常情”,是亲情法亲子鉴定的主要“理论基础”,在古代的亲子鉴定案处理中,与之相对应的“不合常理”,则是古代亲子鉴定的又一手段。北宋时,李南公任长沙县知县,有个寡妇带着儿子改嫁。七年后前夫家族来人,要接回儿子。此妇人不让,称孩子不是前夫的儿子。李南公接了这个“夺子案”,仅问了两句话,就了断了这桩官司。宋史・李南公传记载,李南公句问:“孩子几岁了?”前夫家回答,孩子9岁,女人则说孩子7岁;第二句,“孩子换齿了么?”女人说去年已换。就此,李南公认为孩子是前夫的血脉。李南公凭什么作出此鉴定?其依据孩子一般8岁换牙的常识,“男八岁而龀,尚何争?”意思是,子8岁才换牙,你还争辩什么呢?
明史・鲁穆传所记载的“儿似归产”案,也很有代表性。鲁穆任福建佥事时,有个叫周允文的人早年无后,将侄子过继为子,后来其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周允文死后,侄子想独霸家产,硬说妾生的孩子不是叔叔的亲儿子,要赶走妾母子。鲁穆接到妾的状子后,把周家的族人全召来,又悄悄地把妾生的儿子放在一些小孩当中,让他们辨认谁像是周允文的儿子,大家都指那妾生的孩子。更后鲁穆认定周允文的侄子在说谎,妾之子是周允文的儿子,于是将周允文的家产全部判给了周允文和其妾所生的儿子。
上述两起亲子鉴定案,前者是根据小孩换牙的生理年龄,后者凭的则是面貌长相,判断、鉴定的依据均来源于生理、生活常识,可以视之为“常理法”亲子鉴定。面相、口音、年龄、走姿势等,都是常理法亲子鉴定的重要条件。如元史・干文传传记载的“验乳知儿”案,依孩子吃不吃妈妈的奶来鉴定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但与亲情法一样,常理法的局限性同样显而易见,靠法官的个人智慧来断案难免过于主观,仅通过看面相来以貌断案,人为操纵的空间很大。
手段叁“合血法”―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
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有的显得更为神奇。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便很有“故事性”。山西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家产托弟弟照管。外出期间,他娶了个媳妇,生了一个儿子。十多年后,媳妇故,商人遂带着儿子回到老家。商人的弟弟怕哥哥索讨家产,谎称这孩子是哥哥抱养的,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主审的县令遂在审理现场作亲子鉴定:将商人和他儿子的血,同时滴入清水中,父子俩的血很快凝合到了一起。县令鉴定很快出来:商人之子系其亲生子。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这一套。回家后亲自试验,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滴入水中,却不相凝合。这一来,商人的弟弟找到了反驳的理由,诉称县令所用亲子鉴定手段没道理,不足为凭。接下来更戏剧化了。乡人听说弟弟父子的血不凝合,便在背后议论儿子非其亲生,是其老婆与某人私通所孕。商人的弟弟见外面传得有鼻子有眼,遂起了疑心,追查起老婆和奸夫,结果真的查出了老婆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实。
县令所用的亲子鉴定手段,在古代叫“合血法”。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合血法更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现代已发现,人类血型分A、B、AB、O等类型,利用血型确实可以部分实现亲子鉴定,可以说合血法是国内古代的“DNA鉴定技术”,尽管有些“原始”,但比欧美要早得多。不过,合血法也非完全科学。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即凝合为一。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手段肆“滴骨法”―观察骨头沁血情况寻亲
上述三种亲子鉴定手段,基本上是在活人之间进行的。如果一方已死亡,如何做亲子鉴定?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南朝时,这种靠观察骨头吸收血液情况作亲子鉴定的方法已很流行,更著名的一起是“豫章王萧综认爹”案。据梁书・豫章王萧综传记载,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妃子吴淑媛十分美貌,齐朝灭亡后,梁武帝萧衍占她为己有,收入后宫。吴淑媛七个月生下了儿子,名唤萧综,宫内议论这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是萧衍,而是萧宝卷。萧综长大后也怀疑自己的真实身世,相信民间所谓“以生者血沥死者骨渗,即为父子”的说法,偷偷挖开东昏侯的坟墓,扒出骸骨,将自己的血滴到骨头上,血很快沁入骨中。
为确证民间亲情秘法的可靠性,萧综用自己刚出生不久的次子做试验,把孩子悄悄弄死后,派人埋葬起来,之后再派人挖出孩子骨头来,将自己的血滴入头骨,果然仍能沁入。至此萧综确认生父是萧宝卷。“滴骨法”俗称“滴骨亲”,在古代名著洗冤录中有详细的介绍,并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写进古代工作手册:“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
滴骨法实乃滴血法的一种。更初主要是用来对付有意错认、申领尸骨,诈死者家产继承权者。与滴血法一样,仅凭血是否能沁入骨内也是不科学的。现代试验发现,如果骨膜已朽,不论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亲人的血滴上,也无法被吸收。其实,古人也早已观察到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清冯晟谈屑中有一则“换棺”故事,说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产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坏滴骨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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