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新科技来证明父母与子女的亲缘关系的,这是一项新科技下的成果,亲子鉴定具有很大的权威,一般也是由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一般出错的几率很小,但是也是会有出错的时候,亲子鉴定结果出错要赔偿吗,下面由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亲子鉴定结果出错要赔偿吗
亲子鉴定结果出错的话侵犯了鉴定人的权利,属于违权。个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侵权的那一方就是要承担责任的,要给权利的被害方给与金钱赔偿
二、亲子鉴定出错的原因
亲子鉴定准确性是99。999%,在世界上仍存在一定的基因吻合现象,所以符合亲子鉴定的是99。999%,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哦。排除亲子关系的可以接近100%,有些机构打成100%,这里面只是理论值,实际上也有些鉴定不是的,但其实是,那个机率应当是几亿分子一。
出错一般错在:
1 样本采集错误。也就是说,标本错了,不是当事人的样本。
2 技术错误。也就是做错了。
3 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别。目前亲子鉴定只是认定是亲子的可能性99。999%。但并不是100%。还真有DNA检查亿分之一的几率错误发生的。
现场考察您需要查看:
5 机构是否有DNA鉴定的实验,或者有鉴定机构的授权书。
亲子鉴定出错的话是一般是由人为的原因造成,可能是因为鉴定机构的知识技术不够,没有鉴定的能力,可能是因为鉴定人员在鉴定时处理事情上出现偏差甚至错误,更终都可以追究鉴定所的责任的,并要求该鉴定所做出赔偿。
可以。按照更高院解释,如果男方亲子鉴定下来是非亲生子,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此前支付的抚养费以及一定金额精神抚慰金,但必须通过协商由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
更高人民法院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所以由此可知,发现孩子非亲生,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我国(自2年1月1日起实施)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更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知识:
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于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要是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此时并不是一定会导致离婚,而根据中的规定此时也只有夫妻离婚的,受的一方才能实际要求对方做出赔偿。其实这也算不上赔偿吧,毕竟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只能说就这些年抚养孩子的费用做出赔偿而言。
江西男子陈某与妻子余某结婚16年
发现妻子疑似出轨
陈某先后对3个孩子进行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发现
3个孩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
“我结婚16年呀,没有一个是我的孩子。”陈某崩溃表示。
妻子余某则回应称:“我没有觉得我出轨,我不认为我出轨,小孩叫他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亲子鉴定)来,他跟畜生有什么别,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生的不是照样抱养吗?我跟他十几年,为什么他生不了?为什么不从自身考虑一下呢?”
目前,陈某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他是否可以要求获得相应赔偿?
安康说在男方已经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法院会倾向于认定男方已经完成举证责任,应依法推定男方和三个孩子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极少数情况下,法院会从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对未经双方同意以及未考虑孩子意见,单方所作的亲子鉴定结果不采信。如果是这样,男方就没有证据证明子女非亲生,没办法完成举证,也无法主张赔偿。不过,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支持抚养费一般是通过单独的抚养费纠纷或侵权责任纠纷或不当得利协商解决,而非离婚协商解决。
普法时间
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条款的增设使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针对一方过错情形的具体程度,可以直接适用该条款判决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男方怀疑儿子非亲生,提出做亲子鉴定,但遭女方拒绝。近日,乐平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男方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20年11月,王刚(化名)与李红(化名)协议离婚,小宝(化名)则一直在王刚姐姐家生活。
2020年7月,李红擅自将小宝带离,王刚姐姐因此起诉至上饶广信法院,要求王刚与李红共同承担小宝这几年的抚养费。在审理中,王刚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可李红坚决不同意,自此加深了王刚的怀疑。该院也因此推定,小宝与王刚不存在亲子关系,由此判决王刚姐姐诉请的抚养费由李红一人承担。2022年5月,王刚以李红侵害其人格权为由诉至乐平法院,请求李红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
乐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从法理、道德角度进行了沟通协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果。庭审中,王刚再次提出申请亲子鉴定,李红依然拒绝。承办法官审查后发现,李红在广信法院作出判决后没有提起上诉,且没有就亲子鉴定提出反证,在王刚向乐平法院提起协商时,其仍然拒不配合。因此认定小宝与王刚不存在亲子关系,而李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尽夫妻互相忠实义务,有违和社会主义心价值观,具有重大过错,侵犯了王刚的合法权益。更终判决李红赔偿王刚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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