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在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婚生子女亲子关系推定规定
——李燕杰诉艾静同居关系案
济阳人民法院 少审庭 史吉莹
【案件基本信息】
1.判决书字
山东省济南济阳人民法院(20)鲁0125民初2798判决书
2.案由:同居关系纠纷
3.当事人
原告:李燕杰。
被告:艾静。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10年相识,2016年11月,原告李燕杰与被告艾静自由恋爱,当月被告怀孕。双方于20年3月21日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双方同居期间,被告艾静于20年7月26日生育一女孩,未取名,现随被告艾静居住生活。20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发生纠纷,艾静向济南历城分局洪家报案。自20年9月7日,原、被告分居至今。
【案件焦点】
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在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婚生子女亲子关系推定规定。
【法院裁判要旨】
济南济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李燕杰向本院提起亲子关系鉴定申请,本案被告艾静以独自一人带幼女在外生活,孩子无人帮衬照料,出行不便为由,书面拒绝了原告的申请。因被告明确表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致使亲子鉴定无法进行。本院认为,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身份地位不同于婚姻关系中双方的身份地位,保护的方面与程度也不一样,因此,没有经过亲子鉴定且根据现有证据与双方陈述,法院难以推定原告与孩子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虽无法确认原告与孩子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但被告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无可否认,且孩子自出生以来一直由被告照顾,现孩子尚未满两周岁,为保证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被告艾静于20年7月26日所孩应仍随被告共同生活为宜,抚养费暂由被告负担。
被告艾静于20年7月26日生育的女孩由被告艾静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
【法官后语】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条解释规定了两种涉及亲子关系的协商:1、否认婚生子女之诉。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在离婚协商中丈夫提出其本人与其妻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之间不具有亲子关系。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请求确认与子女不具有亲子关系。三是离婚协商中双方就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争执不下,女方突然提出男方与孩子不具有亲子关系作为独自抚养子女的理由。2、认领婚生子女的协商。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他人的子女或者社会福利机构领养、流浪的未成年人与自己具有亲子关系。二是子女要求确认某人与自己具有亲子关系(系生父或母)。艾静于20年7月26日生育的女孩,是原、被告双方同居期间被告艾静生育的孩子,为非婚,本案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故不能适用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解释(三)的规定。
同时应注意,该推定规定的前提均为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而本案中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申请,但未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女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不能简单的以此来推定男方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否则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男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是否存在方面法院不表态,为以后确认亲子关系存在与否留下了一个缺口。
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原因和考虑各不相同,拒绝做亲子鉴定是当事人个人的意愿、由自己决定,外界不可强迫。
无论是的还是个人的亲子鉴定,当事人都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是因为鉴定对自己不利、或者自己不认可这个方式觉得是对自己不信任的行为、或者就是不愿意配合等等而拒绝做亲子鉴定,具体原因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举例
多数情况是因为亲子鉴定对自己不利,比如自己确实有过错,出于个人考虑当事人往往会考虑拒绝做亲子鉴定,但应不应该拒绝还是要仔细考虑,可以联系亲子鉴定机构获得专注的建议与指导。
亲子鉴定是科学的鉴定生物学亲子关系的方法,如果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方依然可以私下去做个人的亲子鉴定,如果是官司协商中无理拒绝亲子鉴定,那么法院也会作出相关推定。
亲子鉴定的收费
对于亲子鉴定的价格会略有争议,都是亲子鉴定为什么价格就不同的,目前亲子鉴定分为三类:个人鉴定、鉴定和产前隐私DNA亲子鉴定。因为检测点位和试剂盒问题,价格上会略有不同。
亲子鉴定价格收费标准
个人鉴定价格收费标准:1000-00元/每人左右
鉴定价格收费标准:1000-2000元/每人左右
产前亲子鉴定价格收费标准:6000-8000左右
亲子鉴定必须到鉴定中心实验现场采样
按照程序鉴定。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现场采集样本,签定委托合同。
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
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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