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用血型~每个人的DNA都不同,但亲人之间的关系会密切一些~。
通过遗传标记的检验与分析来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称之为亲子关系或亲子鉴定。DNA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的延续。由于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除同卵双胞胎以外,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核苷酸序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性。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局或本省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要解决关于孩子是不是亲生的问题的更好方法是亲子鉴定,但是亲子鉴定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被许可。
一、亲子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
1、当事人提出申请。
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根据民事dna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dna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的同意。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dna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dna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dna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dna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亲子鉴定。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批复,以下几种情况应分别看待。
1、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2、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3、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作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
4、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概括地讲,因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申请、证据还有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断。如果出现了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所以要提出亲子鉴定的申请需要考虑许多情况和复杂因素,相关证据的证明对申请结果影响会很大,这时候如果有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许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