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制度规定,指导监督鉴定机构规范开展亲子鉴定业务。通知对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程序进行规范,要求鉴定机构不得利用、中介组织或个人等招揽业务,不得设立采样点;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应当全程录像,有条件的可以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并应当要求当事人对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当事人本人到鉴定机构提取检材的要求,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鉴定机构而需要现场提取检材的,二名取样人员中至少一名应为承办该鉴定委托的鉴定人,并全程录像,严禁鉴定人助理或其他或个人单独提取检材,严禁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检材;对检材应当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对流转过程全程记录,确保“保管链”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及监护人身份信息、鉴定收费发票(复印件)及鉴定活动的完整记录等鉴定文书和材料应当归入鉴定档案妥善保存;不得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或招揽业务、代理人等,禁止发布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检测、亲子鉴定、孕期亲子检测或邮寄、快递检材等内容的广告等。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安康人民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全面梳理、排查和倒查在清理整顿、投诉处理、群众、媒体报道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线索,逐一进行销处理。对隐瞒不报、纵容包庇以及在调查实、依法处理中不履职尽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和责任。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先暂停执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机关。通知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要综合施策,严厉打击“黄牛”。要健全鉴定机构受理委托规则,加大对亲子鉴定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坚决禁止“黄牛”在单方委托鉴定中的“暗箱”操作;大力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集中专项打击和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铲除“黄牛”滋生土壤;努力创新鉴定服务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通过随机选择方式委托鉴定机构,挤压“黄牛”揽案空间;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鉴定受理、鉴定过程、鉴定意见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通知强调,禁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黄牛”进行接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停执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分析:
鉴定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委托有鉴定能力的机构进行的亲子鉴定。
依据:
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公告时也要做亲子鉴定?
在出现财产纠纷需要公告,或是遗产继承公告,因户口已经迁出父母家,无法证明亲子关系时。公告处都会要求去做亲子鉴定来证明亲子关系,公告需要的亲子鉴定属于亲子鉴定,只有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所申请亲子鉴定才具有效力。
做亲子鉴定一定要选择由局(部)批准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北京安康鉴定所经北京局批准成立于2008年,可以从事亲子鉴定活动,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全国
“公、检、法”认可。可用于落户、迁户、办理医学证明、打官司、出国公告、遗产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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