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现在很多夫妻都会采取的一种离婚的方式,如果再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还需要根据亲子鉴定的流程去进行鉴定。接下来由安康亲子鉴定小编为大家带来起诉离婚被告要求做亲子鉴定过分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起诉离婚被告要求做亲子鉴定过分吗
如果能够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什么是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和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遗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1)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2)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3)如果亲代一方为基因纯合子,则所有子代都携有该基因。在亲子鉴定中更常用的方法是血型检验,所有的血型系统(红细胞血型、白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都是按照孟德尔遗传规律由亲代传给子代的,都可以作为亲子鉴定的依据。然而血型鉴定的结果只能作为否定亲生关系的根据,尽管非父排除率和肯定父权的机率可达到99%以上,但仍不能100%肯定。血型以外的遗传性状,如指纹、耳垢型、PTC味盲、外貌特征,以及妊娠期限、生育性交能力等的鉴定只能作为亲子鉴定参考。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已能将DNA片段的分子通过杂交得到DNA指纹,如此技术应用于亲子鉴定,可将随机相同机率缩小到三百亿分之一。
三、亲缘亲子鉴定是怎样
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专注开展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这是需求量更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这类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
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这类鉴定指要确认曾祖父母与曾孙子(曾孙女)、祖父母与孙子(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还包括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与曾孙子、祖父与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单纯的母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母与曾外孙女、外祖母与外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父母皆疑(无)的同胞(兄弟、兄妹、姐弟、姐妹)、表兄妹关系的鉴定,叔侄之间、姨和外甥女之间、舅舅与外甥(外甥女)之间的亲缘关系鉴定等。
提起法院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可不可以强制做DNA亲子鉴定,依据是什么,另外,还有人想问一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时 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可以要求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要求法院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院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需要条件为: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抚养权纠纷等。能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亲子鉴定原因有: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犯的认定;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证明;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抚养权纠纷。
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用途(、办出国、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亲子鉴定特点:
1、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2、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鉴定中心认真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采集,必要时须有公告人员在场。
法院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可不可以强制做DNA亲子鉴定,依据是什么
1、强制做DNA亲子鉴定的情况,只有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才能强制,其余情况不能强制。
2、根据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南京商法通免费的分析是: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所以,离婚协商中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推定不是亲生。如何法院起诉做亲子鉴定。
法院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一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时 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在法庭上要求做亲子鉴定。
离婚后,生得孩子,上强制能要求做亲子鉴定吗?开庭中申请亲子鉴定。
并不强制
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是基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精神出发而考虑的,这也是整个婚姻家庭法的心精神
更新的解释三对问题做出了亲子鉴定新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dna法院可以强制要求鉴定吗。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强制亲子鉴定的条件。
一句话概括,谁不配合亲子鉴定,就对谁不利
如果对方起诉主张他和孩子有血缘关系,如果你不愿做亲子鉴定,那只能通过证明你们分居的期间。对于亲子鉴定,没有强制要求,对方申请的话,如果诉求合理,法院会支持鉴定,如果你不配合,就会推定支持对方的诉求。
目前上没有强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规定,但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一方就亲子关系提出主张,且有一定证据关联的,法院会结合实际作出是否强制要求鉴定的,如果法院要求鉴定,当事人不同意的,不会强制鉴定,但不同意鉴定的当事人将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
以下这几种情况都是要做亲子鉴定的啊!在上能起到效律的作用,建议一定要正规的鉴定机构出来的结果喔!例如广州安康鉴定机构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资质的出生,或没有在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纪检有权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
我可以要求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吗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并不强制。三个月不看望父母被起诉。
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是基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精神出发而考虑的,这也是整个婚姻家庭法的心精神。
更新的解释三对问题做出了亲子鉴定新的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亲子鉴定母亲不同意可以做吗。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别人有权要求我做亲子鉴定吗。
一句话概括,谁不配合亲子鉴定,就对谁不利。会强迫做亲子鉴定吗。
裁判要旨
案件索引
一审: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2)赣0827民初24(2年10月26日)
二审: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2)赣08民终2727(2年12月31日)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甲诉称:其与丈夫张某于20年2月9日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小孩。由于双方之间没有感情基础,经常为了生活琐事吵架,20年6月其回到娘家居住,20年7月下旬其在酒吧醉酒时与他人发生一夜情怀孕,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子。小孩出生后,其希望通过小孩为纽带促进夫妻感情,可事与愿违,双方经常闹离婚,张某自20年12月始将小孩接走藏起来,不让其见小孩,对小孩漠不关心,导致小孩日渐消瘦,对小孩的心理健康及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为此,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特诉请确认小孩与张某不具有血缘关系并将小孩的监护权判给其所有。刘某甲为支持其诉请了一份2年12月10日的鉴定意见书证明该小孩经过鉴定与案外人刘某乙具有血缘关系,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甲、被告张某于20年2月9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刘某甲于20年5月22日生育一。2年1月,刘某甲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协商请求。婚生小孩的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均登记张某系小孩的父亲,该小孩曾在被告家中生活,由被告父母照顾抚养,并就读幼儿园。自2年11月22日起该小孩在刘某甲处抚养。
裁判结果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于2年10月26日作出(2)赣0827民初24判决:驳回刘某甲的全部协商请求。
宣判后,刘某甲提出上诉。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于2年12月31日作出(2)赣08民终2727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案例注解
一、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
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涉及亲子身份关系的推定与否认,其与继承权、抚养义务等身份性权利义务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自然人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据学者统计,近年来,涉亲子关系的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近5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有关亲子关系的案件数量多达5975件,绝大部分(4161件)均集中于基法院。亲子关系的认定已成为家事实务热点,正因如此,新增了亲子关系确认制度,意在通过建立完善的亲子关系确认体系,保障以继承权为代表的身份权利的健康行使,并督促抚养义务等相关身份性义务的有效履行。但是如本案案情所示,实践中,以争夺孩子抚养权为目的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开始出现。
亲子关系是建立和解除亲子身份关系的基石,其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能否享有法定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与道德义务,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直接关乎子女利益、血统真实与身份安定。尤其是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亲子关系否认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权利义务影响巨大,且此类纠纷一经协商,不管其结果如何,均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该公约第3条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更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以及相关解释和制度,也都明确了要坚持儿童利益更大。儿童利益更大亦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通行规则。因而,在关涉儿童身份利益的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理应得到体现。即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应秉承儿童更大利益原则,以更有利于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在稳固子女更大利益原则的基础上,坚持血缘真实与保持家庭身份稳定为原则,以保证对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更有利的协调。即在身份权不断被肯定的当下,亲子关系不仅关涉父母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重要的在于它直接关涉子女包括身份认同等人格利益在内的众多权利。人民法院应以“子女更大利益”为裁判准则,在尊重当事人私生活的同时,尤其要考虑对于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即未成年人利益更大化原则,应当是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优先考虑,并应考量亲子身份关系的安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
二、关于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正当性的认定
对于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正当理由认定,应当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儿童利益保护为原则,以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为基点,在充分了解亲子关系的变化会给父母、子女以及利害关系人分别带来何种后果的基础上,整合各利益群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变化,平衡保护各方权益。之所以使用“正当理由”这一概括性概念,其主要原因在于当今社会生活具有复杂性,家庭生活需要私密性。通常情况下,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原告是无过错方,旨在通过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本案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提起否认男方与孩子亲子关系的协商,必然会激化双方矛盾,使父母子女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安全感和安定性,明显有损子女利益。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与孩子之间具有法定的亲子关系,即便亲子关系否认诉请成立,也仅能解决亲权真实性的问题,不能必然排除对方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权利。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不存在孩子抚养权争议。即便夫妻双方未来离婚,亲子关系也不是法院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考量因素。也就是说,亲子关系否认与否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没有必然联系。因而,在具有法定亲子关系的婚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缺乏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不管更后协商结果是否得到支持,均会带来伤害。若出轨方的请求得到了支持,更终离婚时,其凭该亲子否认判决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这对于抚育孩子多年,与孩子有浓厚情感的无过错方和孩子而言,存在明显的不公。且此种情形下,法院支持原告否认亲子关系,无异于间接肯定了原告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的婚外性行为,这明显有悖公众朴素的道德共识,也有违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儿童利益的保护,且极易引发此类协商聚集,甚至诱发亲子鉴定寻租现象,不仅会浪费有限的资源,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善良风俗。亲子关系的确认关涉夫妻双方、子女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家庭内部纷争,杂糅亲情、伦理等因素,在夫妻未离婚的情形下,应当保持审慎介入状态,非必要不应进行强制干预。如本案中,刘某甲认为张某的行为妨害她对亲生子女的抚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该种担忧系因其与张某之间婚姻关系产生矛盾而引发,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修复婚姻关系或解除婚姻关系来一并解决。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出轨方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只会加剧夫妻感情矛盾,不仅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子女的身心也会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因而,父或母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单方亲子鉴定报告提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认对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的,不具有正当性,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请,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儿童心利益,实现幼有所养。
(一)单方亲子鉴定报告的效力认定
(二)否认亲子关系推定规则的适用
编写:江西省吉安中级人民法院 刘娟 彭璇
不能,私自亲子鉴定不能到法院起诉。私自亲子鉴定属于个人鉴定、不具有效力,不能到法院起诉,亲子鉴定才能到法院起诉。
私自亲子鉴定不能到法院起诉
私自亲子鉴定属于个人鉴定,不具有效力,其优点是帮助人们保密鉴定生物学亲子关系,这对用户非常重要。
因为私自亲子鉴定不具有效力,因此不能到法院起诉,如果要到法院起诉则必须做鉴定,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鉴定。
选择私自亲子鉴定还是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具有极强的性和人身性,因此保密至关重要,保密鉴定既能解决问题同时又能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甚至不可挽回的后果等。
因此应该首先选择私自保密做亲子鉴定,但如果是用于官司协商、等则还是必须做亲子鉴定。
希望私自亲子鉴定之后不再需要起诉对方,但如果需要起诉对方则是另外的事情,起诉时如有亲子鉴定需要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认为理由合理会予以支持,然后再做亲子鉴定。
正规认证:机构经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独立法人,手续齐全,网上可查。
行业资深:机构坚持诚信为本,专注鉴定近十年,超十万例鉴定结果无失误、无投诉。
国内连锁:100多个服务网点辐射国内,客户可以享受到本地化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体验。
流程规范:鉴定流程严格参照执行法庭科学DNA实验检验规范(GA/T383-2014)、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0)等规范标准。
检测严谨:多套高位点试剂盒,支持20—50个基因位点的多态性检测,排除案件重复2次检测,所有结果都达到超准确标准。
设备精良:采用美国ABI公司新一代3500型自动化高精DNA鉴定测序仪,敏锐度高,避免人工操作误差。
服务优质:公司始终努力创造以透明公正的低价,保证优质的质量和服务。
口腔拭子样本采集方法:
提取前10-30分钟用清水漱口,并准备好医用棉签、餐巾纸及做好标记的信封,将棉签在口腔内壁两侧分别反复擦拭3-5次,每人提取3-5根棉签,将成功采样的棉签自然阴干后包于干净的餐巾纸内,再装入相应的信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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