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小三的孩子做亲子鉴定
你好,你悄悄的拿孩子爸爸的头发,还有孩子的毛发去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了。然后给你情人看。
男子亲子鉴定离婚
因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柳州市民刘先生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然而这份证明不仅斩断了他与女儿的关系,也让他和妻子李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日前,柳江区法*依法判决准予刘先生与李女士离婚,李女士应支付刘先生抚养费6万元,精神伤害抚慰金5万元。2006年5月,刘先生和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2008年女儿小圆的出生,缓和了两人的关系,但随着小圆天长大,刘先生却发现她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对于小圆与自己的亲子关系产生怀疑。2015年9月,刘先生带着小圆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他并非小圆的生物学父亲。今年3月,刘先生向柳江法*起诉离婚,并要求李女士赔偿其为孩子付出的抚养费和受到精神伤害的精神损失费共计23.5万元。法庭上,李女士辩称,二人夫妻感情确实不好,孩子也确实不是刘先生的。但她认为,刘先生也存在过错,二人长期分居两地,刘与其他女子也有不正当关系。终,柳江法*准予二人离婚。但是,因刘先生与小圆无血缘关系,对其无法定抚养义务,小圆归李女士抚养,而李女士应当返还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圆支付的抚养费,法*根据查明的事实,酌情支持刘先生6万元抚养费,酌定李女士赔偿刘先生精神伤害抚慰金5万元。当然,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的,大家结婚或者还没有结婚的,还是应该要相信爱情,相信自己选择的另一半。
亲子鉴定要求
《高法*关于法*在审判工作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①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② 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③ 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④ 法*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该批复涉及的原则大体包括:1、当事人自愿原则。亲子鉴定是公民的一种人身权,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是否亲子鉴定,是公民对人身权的一种处分;亲子鉴定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婚姻家庭的稳定和人们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对双方自愿要求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允许。2、从严掌握的原则。亲子鉴定涉及到婚姻家庭、财产、名誉等多方面问题,应从有利于建设和睦家庭,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面出发,从严掌握。3、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稳定的原则出发,区别对待。4、鉴定结果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判断。高法*《关于民事个人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举证妨碍:的是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但由于相对方因故意或过失将个人中存在的证据灭失,或者拒绝提出,使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无明自己的主张,导致案件事实出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基于原则,和当事人的个人促进义务,妨碍举证方应承受不利推定。一方申请鉴定,且确实应当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拒绝亲子鉴定;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完全是享受当事人自己的权利,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不能强制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如果亲子鉴定结论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证据,亲子鉴定的被拒绝必然对其产生不利的个人后果。被要求鉴定者通过拒绝鉴定避免了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但是,被要求鉴定者拒绝亲子鉴定,不一定必然产生上述结果。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依然可以依据已知的事实作出判决不利于被鉴定人的结果。
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
关于拒绝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仅仅是猜测、臆断,法*也可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避免浪费资源、破坏家庭与信任另外一点就是:法*无权强制对方做亲子鉴定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普遍,而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孩子亲缘关系的认证往往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稳定。但亲子鉴定实际上是把双刃剑,目前社会中婚姻状况的不稳定、婚外性行为的增加和非婚生子情况的频繁出现,才造成了亲子鉴定如此备受关注。同样如果鉴定结果没有问题,则会对被鉴定人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