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又称亲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进行检测,分析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学鉴定技术。根据部类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鉴定包括:①个体识别;②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③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④亲缘关系鉴定;⑤生物检材种属和组织来源鉴定;⑥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⑦生物检材来源个体表型推断;⑧生物检材来源个体年龄推断;⑨与非人源生物检材相关的其他鉴定。日常生活中,我们说要做亲子鉴定,通常指②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和③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有时也包括④亲缘关系鉴定在内。②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就是对生物检材进行常染色体STR检测、Y染色体STR检测、X染色体STR检测、线粒体DNA检测等,以判断被检父与孩子或者被检母与孩子之间的亲缘关系。③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就是对生物检材进行常染色体STR检测、Y染色体STR检测、X染色体STR检测等,以判断生母、孩子与被检父或者生父、孩子与被检母之间的亲缘关系。④亲缘关系鉴定,就是对生物检材进行STR检测、SNP检测、线粒体DNA检测等,以判断被检个体之间的同胞关系、祖孙关系等亲缘关系。以前,较常使用的亲子鉴定技术主要包括血型检验、外貌特征对比、皮肤纹理检查、遗传疾检查、味盲检查以及利用受孕期、生产期等进行推断等,但自DNA分型技术问世并引入学鉴定以后,DNA亲子鉴定已经成为更常使用的技术。所以,所谓的DNA亲子鉴定,就是指通过对DNA遗传标记进行检测,来分析判断血缘关系的学鉴定技术。自采用DNA亲子鉴定技术后,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排除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则更高,几乎可以达到100%,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可供进行DNA检验的检材,由过去单纯的血液,扩大到了带毛囊的头发、唾液、骨骼、指甲、脱落的上皮细胞、精斑、血痕、羊水细胞、绒毛等,DNA亲子鉴定技术用途越来越广泛。
鉴定人进行DNA提取
鉴定人进行电泳操作
亲子鉴定24小时专线 :
亲子鉴定
(24小时) :
:苏州干将东8(苏州北校)2302
:68,32,261,游5,至安康理想眼科下车。
:地铁轨道1线至东环站下车,4出口往西550米。
【如何选择正规亲子鉴定机构】
亲子鉴定(Paternity Testing)是利用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是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亲子鉴定是一项非常严肃、严谨的工作,有着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因为鉴定结果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结果及家庭幸福。因此江苏省厅批准了一批经过严格审查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种鉴定。具体可到江苏省厅官网查询(fz。sft。jiangsu。。cn:10010/lawyerIntegrity/#/homepage/enter)。只有出现在鉴定机构名录中的机构才是正规机构。目前苏州地只有苏州鉴定中心能够进行亲子鉴定。
本中心注意到社会上出现很多没有鉴定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也有江苏省外的鉴定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鉴于亲子鉴定业务的严谨性,请当事人谨慎选择,以免遭受经济或精神损失。鉴定机构也不可以进行匿名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类型】:
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亲缘关系鉴定就是依据遗传学的基本原理,采用现代化的DNA分型检测技术来综合评判争议个体之间是否存在亲生、隔代或其他血缘关系。目前专注开展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这是目前需求量更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这类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亲缘关系鉴定的应用范围包括:通常亲缘关系鉴定适用于认子(亲)相关的家族亲缘鉴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的认亲,这对于满足相关家庭的亲情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还可用于以下一些案件中:1、户口申报中亲生血缘关系鉴定2、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3、交通事故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4、婴儿错抱案、拐卖儿童案中身份的鉴定5、出国案、出国公告中有关人员的亲缘关系鉴定6、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7、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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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父母子3人的收费比父子2人的收费低?
本中心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厅苏价费[2010]341文件收取。收费标准明确规定:与标准三联体(父母子三人)相比,单亲亲子鉴定(父子2人或母子2人)费用加倍收取。
主要原因为单亲鉴定中缺少母方或父方遗传信息,所需检测的遗传标记多于三联体鉴定(父母子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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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带什么材料?
父亲和(或)母亲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孩子如果有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请一并携带。对于类亲子鉴定(孩子无相关身份信息证明),需提供孩子妈妈出院时的出院记录或者社、村委开具的证明,监护人和孩子本人到场。
【收费标准】:(1)亲子鉴定收费标准A类。单亲亲子鉴定(父子或母子关系鉴定)3840元
B类。标准三联体(父-母-子)鉴定2880元
对于符合鉴定费减免标准的案例,本中心将酌情进行减免。
(2)鉴定时限
本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一般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需延长或缩短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具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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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制度规定,指导监督鉴定机构规范开展亲子鉴定业务。通知对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程序进行规范,要求鉴定机构不得利用、中介组织或个人等招揽业务,不得设立采样点;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应当全程录像,有条件的可以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并应当要求当事人对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当事人本人到鉴定机构提取检材的要求,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鉴定机构而需要现场提取检材的,二名取样人员中至少一名应为承办该鉴定委托的鉴定人,并全程录像,严禁鉴定人助理或其他或个人单独提取检材,严禁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检材;对检材应当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对流转过程全程记录,确保“保管链”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及监护人身份信息、鉴定收费发票(复印件)及鉴定活动的完整记录等鉴定文书和材料应当归入鉴定档案妥善保存;不得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或招揽业务、代理人等,禁止发布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检测、亲子鉴定、孕期亲子检测或邮寄、快递检材等内容的广告等。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安康人民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全面梳理、排查和倒查在清理整顿、投诉处理、群众、媒体报道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线索,逐一进行销处理。对隐瞒不报、纵容包庇以及在调查实、依法处理中不履职尽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和责任。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先暂停执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机关。通知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要综合施策,严厉打击“黄牛”。要健全鉴定机构受理委托规则,加大对亲子鉴定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坚决禁止“黄牛”在单方委托鉴定中的“暗箱”操作;大力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集中专项打击和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铲除“黄牛”滋生土壤;努力创新鉴定服务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通过随机选择方式委托鉴定机构,挤压“黄牛”揽案空间;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鉴定受理、鉴定过程、鉴定意见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通知强调,禁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黄牛”进行接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停执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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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丈夫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存疑,法院在何种情形下可受理当事人的亲子鉴定申请?在一方不同意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又如何作出推定?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依法对上述情形作出判决。
2014年12月,张某与罗某在群里聊天认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再婚,未按民间风俗举办婚礼,而后生育一女小芳(化名)。婚后,罗某在龙岩上班,张某在福州上班,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短,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及小芳是否张某亲生问题发生矛盾,罗某于20年7月诉至连城法院请求离婚。协商过程中,张某认为在小芳的医学证明中父亲一栏为空白,并根据小芳的出生时间和怀孕周期推断,罗某可能的怀孕时间,张某一直在福州上班,不可能与其同房,张某与小芳不可能存在亲子关系。为证明其主张,张某向法院申请对其与小芳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法院对张某的鉴定申请予以采纳,并向罗某释明不配合鉴定所产生的后果,但罗某向法院明确提出不同意配合张某进行亲子鉴定,同时拒绝提供在其可能怀孕期间,与张某同房的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与张某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罗某与张某离婚。关于小芳与张某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及小芳的抚养问题,张某已提供了在罗某可能怀孕期间张某没有与其同房的必要证据,并申请亲子鉴定,罗某未向法院提供相反证据,又拒绝配合张某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推定张某与小芳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由于小芳与张某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张某没有抚养小芳的义务,小芳应由罗某抚养,抚养费由罗某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根据社会的基本伦理观念及安康人民保护婚姻关系稳定的基本原则,推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应有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否则该子女应依法推定为该对夫妻的亲生子女即与该对夫妻均存在血缘关系。
由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与隐秘性,当事人一方对亲子关系存疑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应当先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该存疑,否则法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一方的亲子鉴定申请。同时,若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反驳该存疑,法院也应依法驳回当事人一方的亲子鉴定申请。
根据安康人民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生活常理,父母对于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子女,且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的,不具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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