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鉴定亲子
在古代是如何鉴定亲子关系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4个关于古代鉴定亲子的手段,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古代如何鉴定亲子1
手段一“亲情法”―凭借测试情感反应探求真情
现代常上演的“夺子大战”,在古代亦常发生,由于没有DNA这类高科技鉴定手段,要想弄清孩子的血缘关系颇为困难,但古人也有自己的办法,常从“人之常情”中寻找蛛丝马迹。
西汉时,颍川(今河南禹州)有个大户人家,兄弟二人住在一起,兄弟俩的媳妇都怀了身孕。哥哥的媳妇流产了,却隐瞒了实情,将弟媳妇生的子抢为己有。官司打了三年,也无法决断。此事原见于东汉应劭的风俗通。
曾任过汉宣帝丞相的黄霸听说后,决定进行亲子鉴定。其方法是,叫人把孩子抱到大堂上来,让妯娌俩抢孩子,谁抢到归谁。嫂子用力抢孩子,弟媳则怕弄伤孩子,表情悲伤。见到此景,黄霸作出了鉴定:孩子系弟媳妇所生。黄霸的理由很简单,“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
这种从伦理、亲情角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一直为后世官员所采用。如北魏年间,李崇任扬州(治所在睢阳)刺史时,也曾使用过类似方法,判断“争子案”。
北史・李崇传记载,当时,一位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大的儿子,后在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了孩子。但两家都说孩子是自己的,都有邻居可以证明,郡县无法定案。李崇接案后,将小孩与两家隔离几天,之后突然派差员到两家报信,称孩子暴而死,让领回去埋葬。苟泰听说后,悲痛不已,赵奉伯却一点也不悲痛,只是感叹一番。就此,李崇鉴定孩子是苟泰的,“遂以儿还泰”。
此事曾被后晋和氏父子所编的疑狱集收录,成为古代亲子鉴定的经典案例之一。
手段二“常理法”―在常识常理中发现是与非
“不合常情”,是亲情法亲子鉴定的主要“理论基础”,在古代的亲子鉴定案处理中,与之相对应的“不合常理”,则是古代亲子鉴定的又一手段。
北宋时,李南公任长沙县知县,有个寡妇带着儿子改嫁。七年后前夫家族来人,要接回儿子。此妇人不让,称孩子不是前夫的儿子。李南公接了这个“夺子案”,仅问了两句话,就了断了这桩官司。
宋史・李南公传记载,李南公句问:“孩子几岁了?”前夫家回答,孩子9岁,女人则说孩子7岁;第二句,“孩子换齿了么?”女人说去年已换。就此,李南公认为孩子是前夫的血脉。李南公凭什么作出此鉴定?其依据是子一般8岁换牙的常识,“男八岁而龀,尚何争?”意思是,子8岁才换牙,你还争辩什么呢?
明史・鲁穆传所记载的“儿似归产”案,也很有代表性。鲁穆任福建佥事时,有个叫周允文的人早年无后,将侄子过继为子,后来其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周允文死后,侄子想独霸家产,硬说妾生的孩子不是叔叔的亲儿子,要赶走妾母子。
鲁穆接到妾的状子后,把周家的族人全召来,又悄悄地把妾生的儿子放在一些小孩当中,让他们辨认谁像是周允文的儿子,大家都指那妾生的孩子。更后鲁穆认定周允文的侄子在说谎,妾之子是周允文的儿子,于是将周允文的家产全部判给了周允文和其妾所生的儿子。
上述两起亲子鉴定案,前者是根据小孩换牙的生理年龄,后者凭的则是面貌长相,判断、鉴定的依据均来源于生理、生活常识,可以视之为“常理法”亲子鉴定。面相、口音、年龄、走姿势等,都是常理法亲子鉴定的重要条件。
如元史・干文传传记载的“验乳知儿”案,依孩子吃不吃妈妈的奶来鉴定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但与亲情法一样,常理法的局限性同样显而易见,靠法官的个人智慧来断案难免过于主观,仅通过看面相来以貌断案,人为操纵的空间很大。
手段三“合血法”―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
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有的显得更为神奇。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便很有“故事性”。山西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家产托弟弟照管。外出期间,他娶了个媳妇,生了一个儿子。
十多年后,媳妇故,商人遂带着儿子回到老家。商人的弟弟怕哥哥索讨家产,谎称这孩子是哥哥抱养的,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主审的县令遂在审理现场作亲子鉴定:将商人和他儿子的血,同时滴入清水中,父子俩的血很快凝合到了一起。县令鉴定很快出来:商人之子系其亲生子。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这一套。回家后亲自试验,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滴入水中,却不相凝合。这一来,商人的弟弟找到了反驳的理由,诉称县令所用亲子鉴定手段没道理,不足为凭。接下来更戏剧化了。
乡人听说弟弟父子的血不凝合,便在背后议论儿子非其亲生,是其老婆与某人私通所孕。商人的弟弟见外面传得有鼻子有眼,遂起了疑心,追查起老婆和奸夫,结果真的查出了老婆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实。
县令所用的亲子鉴定手段,在古代叫“合血法”。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合血法更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
现代已发现,人类血型分A、B、AB、O等类型,利用血型确实可以部分实现亲子鉴定,可以说合血法是国内古代的“DNA鉴定技术”,尽管有些“原始”,但比欧美要早得多。不过,合血法也非完全科学。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即凝合为一。
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上述三种亲子鉴定手段,基本上是在活人之间进行的。如果一方已死亡,如何做亲子鉴定?
手段四“滴骨法”―观察骨头沁血情况寻亲
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南朝时,这种靠观察骨头吸收血液情况作亲子鉴定的方法已很流行,更著名的一起是“豫章王萧综认爹”案。据梁书・豫章王萧综传记载,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妃子吴淑媛十分美貌,齐朝灭亡后,梁武帝萧衍占她为己有,收入后宫。
吴淑媛七个月生下了儿子,名唤萧综,宫内议论这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是萧衍,而是萧宝卷。萧综长大后也怀疑自己的真实身世,相信民间所谓“以生者血沥死者骨渗,即为父子”的说法,偷偷挖开东昏侯的坟墓,扒出骸骨,将自己的血滴到骨头上,血很快沁入骨中。
为确证民间亲情秘法的可靠性,萧综用自己刚出生不久的次子做试验,把孩子悄悄弄死后,派人埋葬起来,之后再派人挖出孩子骨头来,将自己的血滴入头骨,果然仍能沁入。至此萧综确认生父是萧宝卷。
“滴骨法”俗称“滴骨亲”,在古代名著洗冤录中有详细的介绍,并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写进古代工作手册:“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
滴骨法实乃滴血法的一种。更初主要是用来对付有意错认、申领尸骨,诈死者家产继承权者。与滴血法一样,仅凭血是否能沁入骨内也是不科学的。现代试验发现,如果骨膜已朽,不论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亲人的血滴上,也无法被吸收。
其实,古人也早已观察到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清冯晟谈屑中有一则“换棺”故事,说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产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坏滴骨法鉴定。
古代如何鉴定亲子2
①电视剧里常“科普”的方法――滴血认亲
喜欢看古装剧的人都知道,如果丈夫怀疑妻子红杏出墙,想要验证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更常用的方法就是“滴血认亲”,也叫“合血法”,这个是电视剧里更常“科普”的方式。古人们认为,血浓于水,流的血也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是亲父子那么就不怕进行“合血”,也即两人同时刺破手指,把血滴入清水中,如果能融合在一起,那就是亲生父子,如果不能融合子在一起,就说明非亲生。这个方法,古人是非常认同的,所以在东汉时就在和民间亲子鉴定中广泛使用。
但其实,根据血型原理,同血型的血会相融在一起,但血型相同跟是否为亲生没有必然关系。而且,当血滴进清水中,血红细胞会吸水膨胀,然后又破成碎片,碎片会浮起来。而其他血型的血滴入,也同样如此。这样看起来就是融合了,其实丝毫不准,很坑人。
②用于死后纷争的验证法――滴骨认亲
记得之前看洗冤录,里面有滴骨认亲的方法。就是父亲已经去世,为了证明这个孩子是亲生的,就会把他的血滴在亡父的骨头上,如果血渗进骨头中,测说明是亲生的,如果不能渗进骨头中,则说明不是亲生。
这种方法,古代也有明文记载,但是其原理跟滴血认亲差不多,都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③采用偏激方法,激发母爱――“诈”出真相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利用“心理战”。就比如,两个母亲争夺孩子,判官说:“你们抢吧,谁抢赢孩子就是谁的。”但是,在抢的过程中,孩子会受伤,亲生母亲就会心疼,干脆不抢了,输给母亲。判官根据反应,“诈”出于母爱心疼孩子的人,就是亲生母亲。
而男人验证是否被“戴绿帽”,也会使诈,就比如说,不说出真相就毒打或杀了孩子,然后看母亲的更终反应,来判断孩子是否为自己亲生。
不得不说,在科学有限的古代,能想出这些“亲子鉴定”的高招,不管准不准,但在当时都是让人啧啧称奇的事。
古代如何鉴定亲子3
一种叫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
另一种叫合血法,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血认亲”源于“滴骨认亲”,即以血滴于他人骨上,血渗入骨中则为父子或母子,不渗则非。梁武帝的次子萧综是妃子淑媛所生,而淑媛原先为东昏侯萧宝卷之妃,得幸于武帝后,仅7个月就生下萧综,因而“宫中多疑之”,淑媛因此失宠。萧综年稍长后也听说“滴骨认亲”之事,就私自挖掘东昏侯的陵墓,刨出尸骨,滴血试验,结果证明他果真是萧宝卷的儿子。明代以后,“滴骨认亲”发展为“滴血认亲”。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记载,有一个山西商人,将其家产托其弟照管,自己长期经商于外,后来在外娶妇生一子,年后携子而归,弟弟怀疑是他姓之子,于是兄弟相争,当地官员即以滴血之法,判明确系其兄亲生。纪晓岚曾就此事向有经验的老吏请教。老吏说,“滴血认亲”并不足信,冬天将容器放置在雪上,或者夏天用盐、醋擦拭容器,则所滴之血入容器即凝,虽属骨肉至亲,二者的血也不会融合。此外,还有从伦理、亲情角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或者面相、口音、年龄、走姿势等常理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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