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孩子**怎么个人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存在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即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对其生父母赡养义务。同时,非婚生子与其生父母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总而言之,从法律上讲,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另一方面,非婚生子个人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若非婚生子父或母均无力抚养,可联系当地福利机构送养。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小孩个人需要结婚证吗
婚生子女个人需结婚证,非婚生子女个人需出*医学证明、父母**本、非婚生育说明个人。1、《**管理规范》第二节 出生登记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二、依法为无**人员登记常住**(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扩展资料:湖北未婚生子也可个人 政府规定dna与结婚证脱钩在湖北,即使没有结婚证,新生婴儿也能个人口了。日前,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近日制定下发的《湖北省〈出*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出*医学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生育证等脱钩。这就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可以为宝宝个人了。这项新规目前引起极大关注,因为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省市给孩子个人时,“准生证”和“dna”缺一不可。“dna”和“准生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而dna全称叫《出*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医学证明。2014年11月20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出*医学证明》新办法。新《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父母无需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签发和管理机构就可办理宝宝的《出*医学证明》,并严禁在签发《出*医学证明》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据了解,根据新《办法》,未婚妈妈们需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地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医学证明》。参考资料:
没领证孩子上女方**
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二、依法为无**人员登记常住**(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无**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个人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无**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登记。非婚生育的无**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按照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