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子的法律
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享受继承权等同于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受歧视,还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事实婚姻要拿结婚证才成为合法婚姻。
第十八条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法*申请强制执行。
没领结婚证老公出轨怎么处理
一生未生育的有啥政策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二)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费;(四)农村村民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符合规定的五保*条件的,依法享受五保*待遇。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未婚生育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关于未婚怀孕的法律规定
未婚先孕是违法的,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法。 根据《中华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