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个人口没有结婚证需要哪些资料
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叫做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个人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报**,在母亲所在地办理**。因为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需要根据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而且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孩子的母亲可以持子女的和本人的**本、身份证,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孩子没有出*医学证明,就麻烦一些,需要先到部门去做亲子鉴定,证明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拿着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可以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有的地区还需要提供生育证,需要母亲在**所在地的街道的计生办缴纳计划外生育罚款,也叫社会抚养费,凭社会抚养费的收据证明才能到公安机关个人。在上完**以后,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因为我国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一定要遵守的制度,结婚就一定要办理结婚证,正常办理生育证,正常办理孩子的出*医学证明,这样给孩子个人的时候才不会遇到那么多问题,也不会被罚款。虽然制度规定非婚生子女待遇和婚生子女一样,但是听起来还是不好听啊。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现在随着外出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异地人员结婚的情况也变得比较普遍,为此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该怎样办理相关手续,今天我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法律上关于内地人员异地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需要材料:(一)那女双方的**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籍所在单位盖章;(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三)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带的材料:(一) 有效的身份证及通行证;(二) 经居住地机构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 所在国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华侨应当初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 本人有效护照;(二) 居住过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无结婚证生小孩怎么办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存在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即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对其生父母赡养义务。同时,非婚生子与其生父母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总而言之,从法律上讲,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另一方面,非婚生子个人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若非婚生子父或母均无力抚养,可联系当地福利机构送养。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本和身份证,集体**携带集体**卡即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机构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扩展资料:《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参考资料来源: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