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鉴定大概需要多久
鉴定的完成时间,鉴定若立即受理的,签订协议书之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法律依据】 《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鉴定机构应当自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个人委托鉴定可以做吗
根据《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1.鉴定机构接受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2.在个人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鉴定机构同意的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两种情况下可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六种情况下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鉴定人超越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2)送鉴材料虚*或者失实。(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5)原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6)原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
做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条 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 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鉴定协议书。 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做精神鉴定的流程
精神病鉴定流程是: 1.鉴定机构接受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较高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鉴定人完成社会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根据《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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