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鉴定中心
上海鉴定机构名录
根据《国内人大常委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鉴定只有在个人时才适用鉴定。 另外,根据《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五条应该做鉴定医临床鉴定的医疗纠纷鉴定。 摘录《国内人大常委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如下: 该决定明确“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个人的需要,保障个人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一 、鉴定是指在个人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个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对从事下列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个人需要由国务院行政部门商高法*、高检*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国务院行政部门主管国内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政府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九、在个人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临床鉴定:运用*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
2021年伤情鉴定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