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x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
县
x
镇
x
村
组
,
身份证码:
,
x
被申请人:
x
,
女,
年
月
日出生,
汉族,
住址:
县
x
村
组
,
身份证码:
,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
x
)与被申请人(
x
)婚姻
期间所生的小孩(
x
)进行亲子鉴定,判断小孩(
x
)是否与申请人存
在血缘关系。
事实与理由
在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主张与申请人婚姻期
间所生的小孩
(
x
)
的抚养费一事,
申请人认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
的小孩(
x
)与自己不存在血缘关系(不是亲子)
,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因此申请亲子鉴定,其主要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小孩(
x
)于
x
年
x
月
出生,出生时间距离申请人与
被申请人发生的一次性关系的期间约
12
个月之久,
从怀孕的周期判断明显
不对。
(二)自从小孩(
x
)出生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开始冷淡,当时申请
人只想有个稳定的家并未计较,也没要求做亲子鉴定,目的为了双方能继
续好好过日子。
因被申请人察觉到申请人的疑虑时,
被申请人将小孩
(
x
)
带离申请人的家
(小孩未满
2
岁)
,
自从带走后一直没带回到申请人家里来
(申请人的爸都从没见过
x
)
(三)小孩(
x
)出生后,被申请人强烈要求随她姓,并将小孩带到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告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机构的一种鉴定,鉴定报告具有效力。
鉴定报告,适用于国内大陆、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除个别国家和地因政治体制限制),可用于出国公告、办理签证、报户口、协商等。
亲子鉴定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亲子鉴定中心办理流程
一、向鉴定机构的了解清楚亲子鉴定手续(,孕期隐私鉴定)、过程以及相关的费用问题,注意事项等等;
二、被鉴定人可自行采集样本,或可到指定进行采集样本,并拍照存档,(个人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邮寄样本到鉴定机构);
三、合格的样本将送入实验鉴定;
四、等待鉴定结果的出来,一般都是要3-5天出结果。
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
公检法相关用途的亲子鉴定(亲子鉴定)都是公开在必要条件下进行的,谁也不能强制对方公开做亲子鉴定,也不会得到机构的允许,做亲子鉴定必须说明办理用途,如纠纷、协商、户籍、出国等。都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并不是强制性的。一方不配合,法院是无法强制其必须做,但一方拒绝鉴定的话,可能会作出对其不利的推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
亲子鉴定其实并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去做的,因为这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事情,如果对这方面不太懂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因为那里有一部分关于它的描述,那么你知道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吗?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跟着我一起来看看问题的正确答案吧。
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
新的解释中,对在亲子鉴定中亲子关系的推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修改中尚属首次。新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记者了解到,新的解释已经给案件带来了新变化。在深圳一起离婚案件中,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夫妻双方就此争执了三年多。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断然拒绝,此案在新法出台后,再次开庭时,法庭有了明确的解释标准,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
亲子鉴定解释的出台,一方面推动了法院的断案,但在另一方面公民在亲子鉴定权利使用的时候必须要有谨慎的态度,无论是确认或者否定的,一方面会涉及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同时会影响到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孩子始终是更受影响的一方。据统计,这些年来亲子鉴定的情况大多是父母主动来做鉴定,约10%-%是法院委托鉴定。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以及情感纠纷的增加,亲子鉴定的数目也越来越多,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做亲子鉴定越来越方便,但是带来方便并不能带来幸福。亲子鉴定能给我们带来事实真相,但是它不见得能给我们带来伦理道德所肯定的善和真,而更大的善就是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利益,更大的真就是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信任和尊重。
亲子鉴定达97%是否亲生
亲子鉴定的结果一般都是两个,排除亲生父亲关系和不排除亲生父亲关系,也就是说,用的是排除法,所以有时候是判断不出来是不是亲生的。如果是相似度大于99.99%,则可以肯定是亲生的,如果与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基因位点不相同,则排除亲生关系。设你鉴定的是20个基因位点的,也就是有2个基因位点不相同,这个结果有可能是两个原因造成的:,遗传变异;第二,非亲生,你这个结果,的确结果只能是不排除亲生关系。
但是亲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主要是鉴定机构怎么说,其实你可以再找一家来做个鉴定,找一个权威点的机构,哪怕还是一样的机构,再去鉴定一次,因为鉴定是随机位点的,所以结果可能不一样,但是也不排除还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会有遗传变异啊,即使是亲生父女,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
庭上我反对儿子做亲子鉴定犯法吗
不涉及犯法,但需要承担协商意义上的举证不利的后果。分两种情况详述如下:
1、涉及亲子关系鉴定的协商案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2、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依据:
1、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2、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协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协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原物或者与原物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我国对孩子的亲子鉴定怎么规定?
这里只有更高院的两个解释:
1、更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协商请求成立。”
2、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87年6月日法(研)复[87]20)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此复
Q1:法院对哪些情形不予委托鉴定?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Q25:电子数据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法院可以确认真实性。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方平台有哪些?A:如网络购物中的淘宝、京东等方平台,收发电子邮件的服务提供商,电子支付的银行系统。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由当事人或者保管的于己不利的电子数据;
(二)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三)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
(四)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保存、传输、提取的。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告机关公告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Q26:电子数据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法院可以确认真实性。正常业务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数据指哪些?A:各主体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按照行业惯例、业务习惯形成的电子数据,如银行在营业厅拍摄的监控录像;银行综合算系统产生的流水账表、交易明细等每日交易记录;交通管理部门安装的检测器录制的违章记录;电子商务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制作的电子账簿、电子发票等。Q27:电子数据以档案管理方式保管的,法院可以确认真实性。以档案惯例方式保管的电子数据指哪些?A:例如电子数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该证据系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所得,该信息与从注册地登记机关调取的档案机读材料具有同源性,应与传统档案机读材料具有相同的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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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更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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