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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直没有**的现在能上吗
不管什么原因,造成无**,均可以个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列举的不同情形,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材料申请个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无**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个人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无**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登记。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1999年4月1日《国内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书、收养人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被注销人员。被法*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法*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登记。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个人的,可以在原**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恢复常住**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个人条件的,可以办理**迁移登记。6、**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迁移证件办理**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迁移政策的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扩展资料**性质的分类按照**性质分类,有**和非**,非家庭*就是城镇**,两者并无区别。之所以有两种称呼,因为在2000年第三次统一更换**之前,也就是1999年**本,都是写的城市**,而在2000年之后,**被分类为:非家庭*、非集体*、集体*、家庭*。非**就是城镇**,并不是原来是转非。原来是**的,征地了也属于非**,即城镇**。**:就是在农村有口粮田,有地种的人的**;非**:就是有农村没有口粮田,没有地种的人;城市**:就是生活在城市里,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进入条件.**:原靠自己生产口粮的人口非**:原靠分配口粮的城市**自理口粮是80年代中期,国务院为解决进城经商农民的实际困难,采取的一种“转人不转粮”的临时性**政策。所谓“转粮”就是转移粮油关系,当时粮食和食油均要凭票供应,如果转了“粮油”关系,便要每月按计划价供应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油。由于后来全部取消了计划供应制,所以自理口粮目前实质上就是非农**,当然目前与**也没有太大差别。
2.现在还能分*吗
只有一个孩子是不能分**。分*程序:*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的,可以提交《居民**簿》、原*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法*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法*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扩展资料:分*条件:分*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于离婚分*,筒子楼的分*按平房分*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参考资料来源:
3.**为什么不能分*
1、未年满十八周岁,经济未独立,未跟父母分开居住的。如果是未成家的独生子女,那么是不允许分*。2、*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的规定。女性可以通过结婚迁入丈夫家的**,前提是同城。男性如果没有独立住房,不可以分*。3、作为城市居民,如果没有独立房产,是不能单独立*的。具体*籍业务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分局。扩展资料分*需知,只承认一*一宅。在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有很多“一*多宅”的农*在此过程中碰壁,因为一*只能分一宅,在没有分*的前提下,农*只能对其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其余的房屋用地无法确权,也就是说拥有多套房屋的农*只能选其套,其他的房屋都不是自己的了。这也给农*带来了恐慌,不过只要农*符合以上四项标准中的一种,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分*申请,只要申请通过,分*完成,无法确权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了,也就是只要能分*,就可以给自己的房屋确权,不必担心房屋无法确权。参考资料来源:
4.**分出来还能合并嘛
**分*后想要合并的流程:1、应由*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本、**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本(说明理由:如原*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登记事项,而*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共和国**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登记以*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以主管人为*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以本人为*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或者分别立*。*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并*、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变动的时候,由*主或者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扩展资料:**分*后想要合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本、身份证、**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的理由)等;3、去**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本合并办理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房产证;土地所有证;由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证明;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簿;孩子的dna、准生证。参考资料来源:
5.为什么现在不能分**了
分*,一般是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另立*籍档案。一、分*条件: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二、分*所需资料:1、书面申请书。2、住宅房屋权属证件或证明材料。3、分家析产协议或裁决书。4、**簿原件。5、各*门牌证。6、新*主与*内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7、身份证。三、农村四类人不能分*1、所在村子被纳入城市规划的农民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地区,拆迁是避免不了的了,而拆迁的补偿是按照**来分配的,很多农民也都想通过分*来获取更多的补偿,为了保证拆迁的性,这些农村地区的农民将被禁止分*。2、独生子女家庭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的使用权也相应的变相“继承”,而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作为房屋的继承人,如果分*的话,那么就要再申请一处宅基地,这与农村一*一宅的规定是不符合的,因此,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是不能分*的。3、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而农村在退出宅基地后,拿到了一笔补偿,但是有些农民的**依然在农村,而为了避免这些退出宅基地但**又在农村的农民通过分*再申请宅基地,禁止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进行分*。4、*离婚的农民随着土地确权的结束,农村的宅基地价值是越来越大,而很多农是看中了宅基地的升值空间,想方设法的申请宅基地,而分*是申请宅基地为有效的办法,一些农民因为条件限制无法分*。于是便想到了利用离婚后配偶其方可以自立一个**,就可以再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很多农民都是*离婚,平时依旧过着夫妻生活,这种通过*离婚来分*的农民,一旦被查到,那么分*资格也将被取消。分*的严管对村集体成员的利益也是有很大的保障的,随着土地确权的结束,农村分*管理也将会越来越严格,而这四种情况更是想分*都不行了,想分*的农民要尽早了解,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