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证明是不能的,可以想办法补办证明再给孩子。给孩子的方法包括:1、孩子如果是婚前出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按户箱办理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2、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也可以办理入户登记。3、抱养的孩子,要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是合法领养的,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的。
依据
安康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安康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一般婴儿出生落户的程序
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簿、身份证及婴儿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所在地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二、没有出生证,怎么?
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时除了要有证明以外,有的地还要进行身份公告。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父母要先到所在地的乡镇或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本,到当地办理。
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落户就行了。
对于没有结婚就生育下来的子女首先是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完社会抚养费之后再拿医学证明和父母的身份证到当地按照程序办理即可。一般是将会上到母亲这一边。如果需要上到父亲这一边的话需要证明两人父子关系才可以进行相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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