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想要给孩子的,男方或者女方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申报出生登记:1、孩子的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的居民簿、居民身份证;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法条根据:安康登记条例条 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和设有公安的镇,以公安管辖为管辖;乡和不设公安的镇,以乡、镇管辖为管辖。乡、镇委员会和公安为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分散居住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宿舍的非现役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合作社以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登记。第四条 登记机关应当设立登记簿。城、水上和设有公安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簿;合作社以外的不发给簿。登记簿和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您好,那需要看女方是协议离婚还是协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要办理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本、出生证、夫妻本到夫妻所在地的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需要离婚证,婴儿;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所在地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本到拟迁入地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所在,由原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即可。
如果孩子还小,没,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孩子上在女方需要如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簿、结婚证等材料。申请人主要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
一、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小孩办需要父母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簿,向户籍地公安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我国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新生儿办理
新生儿办理的办法:在该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其孩子的亲属、户主或者抚养人等携带准生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以及本等相关材料,到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等。如果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会核准登记,发给本。
三、只有男方本可以给小孩吗
孩子母亲没有孩子可以。根据现行管理规定,新生儿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名下。
一、孩子上户所需材料:
(1)婴儿;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簿。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二、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所在地公安申报出生登记。
2、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三、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出生的证明。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所在地申报。
(3)非婚生婴儿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所在地申报。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所在地农村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依据】
登记条例条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和设有公安的镇,以公安管辖为管辖;乡和不设公安的镇,以乡、镇管辖为管辖。乡、镇委员会和公安为登记机关。
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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