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讯 北京时间7月3日消息,在国内,男人们买帽子可以选任何颜色,但就怕选绿色,毕竟众所周知,在东方传统中,“绿帽”这一阴影有着何等的分量。
孩子是不是亲生的,这简直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之一,马虎不得。
在国外,你只需要看五分钟的日间电视,就能发现人们也对亲子血缘关系话题十分关注,例如国外的脱口秀节目Maury show里,
更著名的就是非常戏剧化的亲子关系测试环节,测试出结果的嘉宾,经常对是不是亲爹这件事的结果兴奋到秒变蹦迪秀。
可以说,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绝大多数历史中,亲子关系一直是一个十分受到人们关注的问题。
在世纪8年代的DNA检测出现之前的古代历史中,虽然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但人们为了鉴别出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仍然发明出来许多方法来尝试进行亲子鉴定。
这些方法在今天看来,有的非常奇葩,但在过去,确实是有人使用过这样的方法,甚至被人们相信推崇过。
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中西方的亲子鉴定发展史,都发生过什么。
国内篇
1、常理判断法
在国内古代,更常见的方法,就是根据长相特征和事情发展常理来推断。例如,原见于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在西汉时,颍川(今河南禹州)有个大户人家,兄弟二人住在一起,兄弟俩的媳妇都怀了身孕。哥哥的媳妇流产了,却隐瞒了实情,将弟媳妇生的子抢为己有。
官司打了三年,也无法决断,任过汉宣帝丞相的黄霸听说后,决定进行亲子鉴定,使用的方法是,叫人把孩子抱到大堂上来,让妯娌俩抢孩子,谁抢到归谁。
嫂子用力抢孩子,弟媳则怕弄伤孩子,表情悲伤。见到此景,黄霸作出了鉴定:孩子系弟媳妇所生,黄霸的理由很简单,“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
后晋和氏父子所编的疑狱集中,也收录了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北魏年间,李崇任扬州(治所在睢阳)刺史时判了一起“争子案”。
当时,一位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大的儿子,后在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了孩子,但两家都说孩子是自己的,都有邻居可以证明,郡县无法定案。李崇接案后,将小孩与两家隔离几天,之后突然派差员到两家报信,称孩子暴而死,让领回去埋葬。
苟泰听说后,悲痛不已,赵奉伯却一点也不悲痛,只是感叹一番,就此,李崇鉴定孩子是苟泰的,“遂以儿还泰”。
2、滴血认亲法
这个方法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古代人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合血法更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记载了一个关于滴血认亲的故事,很具有代表性,并且把“滴血认亲”说得神乎其神。
故事说的是一位山西商人,年轻时外出谋生,在外娶妻生子,十多年妻子死后,带着儿子回到老家,他的弟弟认为不能让哥哥平白无故地分家产,于是说孩子是抱养的,拒绝让哥哥分配家产。
兄弟俩分家产的事情闹到了衙门,县令于是吩咐哥哥跟孩子进行现场滴血认亲,二人的血液很快就融合在了一起。
弟弟不信,在家里叫来儿子实验,发现并没有融在一起,他马上进行反诉,但是,此时滴血认亲的观念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听说弟弟和儿子的血不相融合,街坊邻居便议论纷纷,怀疑弟弟的妻子跟别人私通,弟弟心生疑虑,逼问妻子,哪知道妻子竟然哭着承认儿子非丈夫亲生,这样一来剧情翻转,搞得弟弟十分狼狈。
不过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都会凝合为一,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3、滴骨法
滴骨法实乃滴血法的一种。宋代,大名鼎鼎的官宋慈的洗冤集录中,就将“滴骨法”正式收录在案,作为实践工作中的法则,这个方法更初主要是用来对付有意错认、申领尸骨,诈死者家产继承权者。
例如,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
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与滴血法一样,仅凭血是否能沁入骨内也是不科学的。现代试验发现,如果骨膜已朽,不论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亲人的血滴上,也无法被吸收。
其实,古人也早已观察到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清冯晟谈屑中有一则“换棺”故事,说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产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坏滴骨法鉴定。
国外篇
如果说国内的亲子鉴定方式不科学,那么国外的曾经使用过的一些方法和流传过的一些故事,则更加脑洞大开——
1、情理法
这个方法和国内的一样,都是从人之常情去进行判断。例如圣经里有一个例子,同样是两个妇人互相争扯一个孩子,她们都认为这个孩子是自己的,互相不退让。
国王也没法定夺,就说要不公平一点,我让人把孩子劈成两半,你们两个一人一半,谁也不要再争了,其中一名妇人立马跪地求情说千万不要劈孩子,这个孩子她不要了,甘愿让给另一个人。
于是国王就把孩子判给了这位求情的女子,与国内的例子相同,这个案子的审核也是利用了人类本能之间对于孩子的爱护。
2、婴儿指认法
这是记录的一则案例。讲的是12世纪时,曾有一位叫安东尼的牧师,怀疑妻子的新生婴儿不是他的,并威胁要杀死母子俩,于是当安东尼探望家人时,他问婴儿说:“告诉我孩子,你父亲是谁?”神奇的是,婴儿竟然指着安东尼,平静地回答:“这是我的爸爸”,牧师于是释然,他们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已不可考,但说明在那个时期,缺乏科学教育的人们,对神力的信仰和对超自然的现象的接纳态度,使得这个故事被流传。
2、身体特征法
是巴纳德学院的历史教授娜拉·米兰尼奇,也是新书父爱:对父亲的难以捉摸的探索的作者,她指出,世纪和世纪的科学家(以及伪科学家),十分热衷于揭开父爱的神秘面纱,并尽一切努力去发现父爱的奥秘。
与此同时,报纸上总是喜欢报道戴绿帽的丈夫、好色的名人,及其夫妻对后代产生争议的一些奇闻异事,助长了人们对亲子鉴定的狂热之情。
例如,在世纪年代,对于美国的产科房,人们常对婴儿是否被调换感到焦虑,于是法官们就被置于所罗门式的地位,必须决定谁是这些婴儿的合法父母。
另一些人则基于种族的优生学伪科学,相信一些身体特征是世代相传的,创建了一个身体特征的列表,依靠鼻子大小、耳朵形状和头发质地等特点来进行辨别。
3、测量振动法
真正抓住了“科学想象力”,在世纪年代成为鉴定大师的人,是艾伯特·艾布拉姆斯博士和他的示波器。
艾布拉姆斯发展了自己关于人体电气系统的“科学”理论,他称之为“艾布拉姆斯的电子反应”或“时代”。
和其他许多人一样,他深信开启遗传的钥匙在血液中,于是发明了一种看似荒谬的仪器,称为示波器,据说示波器可以测量血滴中精确的电子振动:爱尔兰血液在欧姆时振动,犹太人血液在7欧姆时振动等等。
尽管有人怀疑和认为这是种族化的伪科学,但旧金山高级法院的法官Thomas Graham仍雇佣了艾伯拉姆斯来确定一个有名的父权协商案。这个案件中,一个名叫Paul Vittori的男子声称小女儿不是自己的孩子,拒绝为小女儿支付儿童抚养费。
艾布拉姆斯于是用这个神奇的机器,鉴定出维托里确实是父亲,通过这个案件,这位古怪的,一跃成为了世界上更受欢迎的亲子关系“专家”。
既然电子是疯狂的,发明是荒谬的,但为什么加州法官仍认为这是有用的技术?
历史教授米兰尼奇认为,像艾布拉姆斯这样的亲子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引起很大的关注,是因为一个受挫的体系,需要一种科学的灵丹妙药,来解决亲子关系问题。
此外,世纪年代的美国社会,正为迅速变化的角色和新的女性性独立而焦虑,这些测试虽然不准确,但却提供了一个让人们安定的方式。
4、血型鉴定法
到了世纪3年代,科学家们发现人类的血液,确实包含了一些关于一个人父母的明确线索,这次不是电子振动,而是“血型”。
我们所知道的血型:A、B、AB、O等几种。血型遵循一些不变的遗传规则。例如,如果婴儿有AB型血,而母亲有A型血,那么父亲必须有B或AB型血。这样,法官就可以运用这种实际的科学方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不过事实证明,这种方法也仍有很大的局限性。
更终成型的普遍鉴定法:DNA鉴定
当科学家们逐渐了解了人体基因的奥秘后,英国遗传学家A·J·杰弗里斯,在84年发明了DNA鉴定技术,由于人体各部位的细胞都有相同的DNA,因此可以通过检查血迹、毛发、唾液等判明身份。
基因鉴定技术是一项生物学检测技术,人体细胞有总数约为3亿个碱基对的DNA,每个人的DNA都不完全相同,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碱基对数目达几百万之多,因此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显示的DNA图谱也因人而异,由此可以识别不同的人。
由于DNA是遗传物质,因此通过对DNA鉴定还可以判断两个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只要操作无误,通常准确率是99.99%。
而要说到DNA技术的普及流行,还和世纪8年代早期的一个事件相关,当时,这项技术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有一位英国安康在报纸上读到已经有DNA指纹识别技术,能够以极高的概率识别出个人的亲子关系。
安康想到了她的客户,这名妇女的儿子因为被一名官员质疑不是亲子,被阻止进入英国。于是,安康让客户去做了DNA鉴定,结果证明这对母子的血缘是真的,并把证据给了法庭,更后,法庭认可了情况,处罚了官员。
虽然,官方没有对新DNA方法的有效性作出判断,但在媒体的报道下,这种全能的新测试很快传播开来,该技术立即获得了公共合法性,并在之后的历史中,在解决案件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今天,使用DNA来证明身份已经成为常见的鉴定方式之一,休闲式的血统测试,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
如今在国外,你只要在当地的药店或网上,花14美元左右就能买到测试工具,加上美元的实验费用就能进行DNA测试,甚至你还可以在移动DNA测试车上进行测试。而在国内,你可以很方便地上网搜找DNA鉴定平台预约测试。
“父亲”的真正定义
尽管亲子关系科学取得了真正的进展,但亲子关系问题却以某种方式变得更加复杂。
例如在世纪4年代初,著名的演艺人员查理卓别林,就因其前任助手琼•贝瑞提起的一桩亲子关系协商被带上了法庭,贝瑞岁,她声称54岁的卓别林是她新生婴儿卡罗尔·安的父亲。
当时媒体疯狂地报道了这起法庭案件,这个案件,也首次在亲子关系协商中使用了血型检测,结果出来后,他们得出,卓别林不可能是卡罗尔·安的父亲。
案子结案了,但由11名妇女和1名男子组成的陪审团,仍认为卓别林是卡罗尔·安的父亲。
原来,除去生物学的角度,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卓别林与女子的亲密关系,以及他那臭名昭著的结婚史(很快就抛弃了许多年轻的妇女),被认为没有承担好父亲的角色。
历史学家米兰尼克表示,卓别林案例引发人们争议的问题不在于测试,而在于人们对父亲的定义——一个是生物学面的,另一个是社会面的。自从53年加州被修改为,如果亲子鉴定表明一个男人不是孩子的父亲,那么这个问题就会被认为是解决了,其他州也如此效仿。
但即使是完美的亲子鉴定,也无法简单粗暴地使亲子问题立马解决,通常鉴定只是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寻求鉴定者的家庭大战,才刚刚打响。
例如,一名来自湖南长沙的DNA亲子鉴定师,就有“婚姻破坏者”的外。他工作11年来,共接触近2万个委托,检测结果让3多个家庭走向崩溃的边缘,堪称“人性实验”。
这些案例里,有恶婆婆卖掉孙女,儿媳说孩子死了的;有一女共侍七夫,搞不清谁是孩子爸爸的;有和不同肤色、教育程度的男性交往,只为收集各种肤色的孩子的;有怀疑自己老婆和女闺蜜出轨,结果女闺蜜是双性人的;有孩子被拐后,加入打拐团队,阴差阳错救了自己孩子的;有走散了6年,8岁才重新团圆的两姐妹……
而这些复杂的爱恨情仇,就不是遗传学家能解决的问题了,亲子鉴定技术只是成为了人性的照妖镜,让我们更彻底地面对现实和问题。(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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