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9日电(记者 何云江)经过贵州省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连续8天的工作,备受关注的瓮安“6.28”事件当事女中学生李树芬遗体次尸检已全部完成,鉴定再次确认死者系溺水死亡。专家组负责人9日专赴瓮安向死者家属和社会公布了这一检验鉴定结果。
当天下午媒体情况通报会后,专家组负责人、法、溺水专家屈剑平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一一细解女中学生死因之谜。
死者生前未遭受性侵害
李树芬出生于91年7月,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女学生。6月21日子夜,她和同班同学王某及两名男青年陈某、刘某到县城旁西门河大堰桥玩耍,发生溺水事件。
瓮安县和黔南州曾先后两次对其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6月28日下午,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其死因鉴定结果不服,聚集到县政策和县,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策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7月2日上午,在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人及一名女性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法、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贵阳医学院教研、鉴定中心王杰副教授、贵州省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法杨永刚组成的专家组对死者遗体进行了仔细探查,并将有关提取物用无菌袋封存,于3日上午送贵州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作精斑及DNA检验。
屈剑平介绍,经过检验,未检出人的精斑及男性DNA分型。DNA分型检验即个体认定检验。如果阴道内有精子存在,则实验中就能检验出人的DNA分型。
同时,经过探查表明,李树芬仍为处女,生前未发生过性行为或受过性侵害。
没有发现遭受暴力侵害时可能留下的内外伤痕迹
据现场目击者反映,李树芬被打捞上来时,脸的右侧有一道明显的划痕,其左右腿部存在较小片状擦伤,死者家属怀疑这是“抓扯留下的痕迹”。此前更有传言说,死者生前曾遭受暴力伤害。
专家分析了以上所说几处伤口认为,所有这些损伤均属浅表挫伤。一种可能是,死者在坠入水中后身体触及到河底及河底硬物或河中漂浮物均可以形成此类伤口,也可能是施救和打捞过程中与工具接触所致。
屈剑平告诉记者,专家组对遗体体表进行了认真查验,同时对死者头颅、颈部及肝脏等腹腔脏器进行了仔细解剖和检验。经对遗体正规进行解剖表明,脑组织没有出血和挫伤,颅底无骨折;颈部查验未发现勒、扼、压、掐等痕迹,系统解剖检验中也未发现颅脑、颈部肌群、胸、腹脏器损伤。其胸腹体表皮肤完好,无钝器、锐器伤,也没有发现遭受暴力侵害时可能留下的搏斗伤和抵抗伤。
生前入水溺死还是死后被投入水中?
屈剑平告诉记者,根据解剖亲子鉴定见和实验检验结果,结合现场勘查综合分析,死者应系生前入水,因溺水窒息死亡。
长期从学角度研究溺水问题的屈剑平说,尸检表明死者遗体具有明显的溺水窒息征象:“睑结膜见针尖样出血点;双侧颞骨岩部骨松质出血;心包膜、心耳针尖样出血点。”同时,有典型的溺死征象:“双肺膨隆肿胀,双肺前缘超过锁中线;鼻腔外见白色蕈状泡沫。”
他进一步解释说,上述征象属于典型的水性肺气肿,即人在活着的状态下坠入水中,水被吸进呼吸道后与肺里分泌的大量粘液及空气相混合,形成一种非常稳定的泡沫,通常不易消散,会较长时间附着在口鼻部。与此同时,人入水后肺呼吸受阻,并吸入溺液,会形成典型的水性肺气肿。症状为肺膨隆肿胀。因缺氧肺部边缘细小血管都会有点片状出血,睑结膜、心包膜、肺膜也会有点状出血。
在死者遗体的检验中,水性肺气肿、点状出血、心包膜出血症状等典型溺水死亡征象均出现。同时,经贵阳医学院鉴定中心做硅藻实验,还检验出与死者落水点西门河大堰桥第4桥墩下与打捞处河水中同一类型的硅藻。另外,理学检验也排除了理性死亡。
“如果人是死后被投入水中,是不可能出现上述体征的,比如水性肺气肿、点状出血等等。”屈剑平说,“综合判定,李树芬应属溺水窒息死亡。”
无中毒征象,也未检出毒物
屈剑平告诉记者,通过尸表查验和大量实验工作,可排除其中毒死亡的可能性。
一是无中毒征象。二是实验检验,在其胃内容物中,未检出磷化锌、毒鼠强等毒物,也未检出巴比妥、安定、三唑仑等药物;肝脏中未检出阿片类、氯胺酮等药物。据介绍,专家组在对遗体解剖后,提取了李树芬左右心腔内冰冻样血渣,进行了常规毒物及毒品等检验。
此前,专家组抵达瓮安后,本着慎重、科学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还调阅了卷宗,询问了当事人,对历次鉴定报告和依据进行审核,并对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复勘。
经勘测,李树芬坠水现场位于瓮安县雍阳镇西门河孙家堰大堰桥。该桥由东向西横跨西门河,桥身全长4.3米,桥宽1.5米。据屈剑平介绍,此桥护栏较低,高度仅约8公分,玩耍攀坐比较容易。由于距桥下游7米处筑有拦河坝,河水深约1.8米,给施救带来一定困难。
贵州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遗体次尸检各项检验正抓紧进行。由于相关检验需要时间,根据目前进展情况,更快也要8日才能全部完成。
尸检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法屈剑平6日告诉新华社记者,专家组本着慎重、科学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正抓紧进行各项检验工作。
6月28日下午,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女中学生李树芬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策和县,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策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此前,瓮安县和黔南州曾先后两次对其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7月1日晚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家属对李树芬死因有怀疑,其遗体一直没有得到安葬。经过当地政策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家属现同意安葬死者,但要求安葬前再做一次检验。这也是对死者进行的次尸检。
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检验原则,经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由省著名组成的专家组对其遗体进行次解剖检验。专家组成员包括贵阳医学院教研、鉴定中心王杰副教授,贵州省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法、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
7月2日上午,在李树芬的家乡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专家组对其遗体进行了次解剖检验。从11时分开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专家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据屈剑平介绍,专家组解剖提取检材后,随即分别送往贵阳医学院鉴定中心和省公安厅检验鉴定中心进行相关检验。屈剑平透露,专家组抵达瓮安后,还调阅了卷宗,询问了当事人,对历次鉴定报告和依据进行审核,并对现场进行复勘。
屈剑平对新华社记者说,专家组对尸检十分慎重,目前正在抓紧工作。由于固定组织作理切片等需要时间,整个检验更快也要到8日才能完成。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有关规定,检验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记者 何云江 施雨岑)
瓮安
“6.28”
事件流变
⼀起⼥中学⽣死亡案件,缘何在⼀周内激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
从贵州省会贵阳驱车向东北⾏进
4
公⾥,即抵瓮安县城。这个坐落于贵州腹地的⼭县城,是黔南布依族苗族⾃治州下辖
⼗县之⼀。
⼗天之前,瓮安这个地名对⼤多数国内⼈都还是陌⽣的。但
8
年
6
⽉
28
⽇之后,这⾥迅速集聚了全国乃⾄海外新闻舆论的⽬
光。
6
⽉
28
⽇下午,瓮安发⽣了震惊中外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
当地约
⼈冲击县、县委、县政策、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
⾏政⼤,上万群众围观,整个过程持续近七⼩时。
事件起源于此前的
6
⽉
⽇零时许,当地⼀个名叫李树芬的
岁⼥中学⽣,在县城西门河⼤堰桥⾮正常死亡,警⽅认定其为跳
河⾃尽。由于对这⼀死因认定结果不满,死者家属与当地政策和公安部门发⽣争议,并获得当地群众同情。
6
⽉
28
⽇下午
4
时
左右,当地群众拉着横幅,在街上游⾏⼀圈后到县政策上访。当⽇正是周六,街上⼈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越来越
多。更终演变成⼀起群体性突发事件。
7
⽉
3
⽇下午
2
时半,在贵州省委关于瓮安
“6
·
28”
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贵州省委书记⽯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
的、直接的导⽕索是⼥中学⽣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出国安置、建筑拆迁等⼯作中,侵犯群
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在处置这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些⼲部作风粗暴、⼯作⽅法简单,甚⾄随意动⽤警⼒。
⽯宗源认为,⼀些⼲部⼯作不作为、不到位,⼀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线,群众意见很⼤,不但导致⼲群关系紧张,⽽
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恶势⼒及严重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
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发案率⾼、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分强烈。
“
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的!
”
⽯宗源说。
鉴于瓮安县委、县政策、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贵州省委在
7
⽉
3
⽇的会议上,建议免去瓮安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委罗来平和县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
7
⽉
4
⽇,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进⼀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作出调整: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贵州省纪委⼀位⾼级官员告诉财经记者,⽬前已启动对瓮安原县委书记王勤、原县长王海平等⼈的领导责任查究。
⾄此,瓮安事件暂告⼀段落。但是,由此事件引发的反思刚刚开始。⽽对当地政策的信任重建,还将是⼀个漫长的历程。
李树芬之死
岁的死者李树芬,⽣前为瓮安三中初⼆(六)班学⽣,鹅卵形的脸蛋,中发平肩,长相可⼈。⽼家在瓮安县⽟华乡雷⽂村
泥坪组,⽗母以种植烟叶为业。
李树芬的班张国民告诉记者,李树芬由瓮安县城关三⼩升⾄三中,
“
很乖,从不逃课
”
,学习成绩在全班
87
⼈中曾名列第
六。同班同学兰晓印则称,本学期李树芬的成绩有所下降,
“
但更近刻苦了很多。
”
在县城就读期间,李树芬⼀直租住在城关三⼩旁边⼀三房的三,房主是她外婆陆素珍的侄⼦刘⾦学。
据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回忆,
6
⽉
21
⽇,李树芬的同班同学王娇约她外出游玩。警⽅卷宗显⽰,李树芬⾝⾼
5
厘⽶,当晚⾝
穿红⾊
T
衫、蓝⽜仔裤,系蓝⽩相间腰带⼀条;脚穿⽩⾊休闲鞋,内着绿花尼龙袜⼀双。
据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王兴正在
7
⽉
⽇召开的新闻会上的通报:
6
⽉
21
⽇
时,李树芬与王娇以及当地两个社会男青年陈
光权、刘⾔超吃过晚饭后,步⾏到西门河边⼤堰桥处闲谈。王兴正称陈光权是李树芬的
“
男朋友
”
贵州公安厅的通报称:李树芬在与刘⾔超闲谈时,突然说:
“
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
刘⾔超见状急忙拉住
李树芬,制⽌其跳河⾏为。约
1
分钟后,陈光权提出要先离开。当陈光权⾛后,刘⾔超见李树芬⼼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
上做俯卧撑。当刘⾔超做到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声说:
“
我⾛了
”
,便跳下河。
刘⾔超与闻讯返回的陈光权施救⽆果。王娇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根据财经记者获得的瓮安移动公司记录,王娇尾为
3349
的⼿机主叫
“”
报警为
6
⽉
⽇零时
27
分
31
秒、
31
分
4
秒、
36
分
5
秒三次。
从四⼈
21
⽇
时步⾏⾄西门河⼤堰桥,⾄次⽇零时王娇报警,其间四个多⼩时内发⽣的事情,警⽅通报语焉不详。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DNA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之采样费
亲子鉴定费用中个部分就是采样费,目前,DNA鉴定中心亲子鉴定中心统一开展免费采样服务。受理中心所在内提供免费上门采样服务,其他地视情况远近收取1-元的服务费。您如果选择个人亲子鉴定的话,也可以自己采集好样本邮寄给我们,或到受理中心现场由亲自为您采样,这些都是免费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匿名亲子鉴定样本有哪些?
血痕、口腔拭子、毛发、烟蒂、指甲、牙刷、口香糖、精液、精斑、流产物、骨骼、经血等,其中以血痕、口腔拭子、毛发、烟蒂使用更多,也更容易采集和保存。
以下是匿名亲子鉴定更常偷偷采集且不容易被发现的样本采集方法。
烟头样本采集方法:要求近3天抽烟所留,干燥,无烟灰附着,采集3-5个即可,防止烟嘴部分被污染,手不要接触。
毛发样本采集方法:用手抓住距离毛发根部4厘米左右的地方,迅速拔下3-5根毛发(毛发末端可以看到清晰的毛囊,即毛发根部白色物质)。
除了烟头、毛发,牙刷、指甲也经常用来做匿名亲子鉴定。这些样本采集方法都可通过预约安康了解。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亲子鉴定报告表怎么看
亲子报告属于一种生物学的鉴定,能够了解父子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整个检测的过程中时间会比较长,这也是为了能够更清楚的了解鉴定的结果。大家对于亲子鉴定都比较好奇,其实鉴定的报告单上对于观察有没有基因座位点,有没有相似的遗传因素是会重点观察的。因为,人是二倍体生物,每一个点都会出两个数字,其中一个来自于母亲,另一个来自于父亲,我们在判断亲子鉴定的时候就应该根据这两个数字来进行了解。
在亲子报告单上会有详细的名称,就是鉴定人自己的姓名,还有具体的情况,包括委托人,委托事项以及鉴定需求,这些都会有明确的记载。接下来会有检验过程,检测结果分析说明,检测意见,签字人姓名等,这些在亲子鉴定报告单上都会有详细的记录,每一项对于鉴定都是有要求的。因此,我们在看亲子鉴定报告单的时候,除了结果之外还要看一下说明,它主要是针对分析检验的原理及实验结果,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的重要数据。
亲子鉴定需要到当地的鉴定机构去进行,具体的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来了解这个问题,或许对大家来说了解亲子鉴定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复杂,但要了解亲子鉴定的过程以及结果是很复杂的,需要有专注人士的配合才能够了解清楚的,因此,做检查前要多了解一些知识。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有亲子鉴定中心
亲子鉴定分为个bai人亲du子鉴定和亲子鉴定。正规,应该都有DNA鉴定机构,但这种行为是需要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做的吧,具体不太清楚呢。但我觉得,可以去问问,即便没有,他们也会告诉你该去哪里做。
个人亲子鉴定(自己想知zhi道孩子是否亲生):方便就大人和孩子一起到鉴定中心取样鉴定,如果不方便可以取好孩子的样本送到鉴定中心鉴定。鉴定费用:dao元(个人)
亲子鉴定(上户、转户、补办证明、出国、读书等涉及到的要作为证明材料的待办事项):需要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然后本人(大人和孩子)亲自到鉴定中心,并且带齐相关的证件(身份证和本,孩子没有本就需要带证明),由取样拍照。鉴定费用(个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不要一味的追求快
得益于DNA测序技术和生物学分析技术的进步、仪器设备的进步,亲子鉴定的效率也已经得到更优化,亲子鉴定结果3个工作日出来已经是非常高的效率。
3个工作日完全是可以接受的时间,其实一味的追求更快又有什么意义呢?
鉴定机构的确可以稍快或稍慢,但绝不应相差太大,更不应以更快的时间来吸引用户,用户也必须明白这一点。
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鉴定机构是否有加急服务,但重要的是,无论是鉴定机构还是用户,都不要错误的使用加急服务。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亲子鉴定的取样方式
根据被鉴定人目的和用途的不同,亲子鉴定可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两种。
亲子鉴定必须严格遵守鉴定程序,保证亲子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权威性以及效力,要求所有被鉴定人必须到现场由我们的专注人员进行取样,留下指纹及拍摄照片作身份证明,取样时需有合法证人在场。而个人亲子鉴定比较灵活,它有三种取样方式:自行采样、预约上门采样和中心现场采样。
(1)亲临鉴定中心现场采样
当事人到鉴定中心现场,由现场采集血样,填写DNA亲权鉴定委托申请表,整个委托流程十分钟即可完成。
:
(2)自行采样后快递
如不方便到鉴定机构现场,可按照亲子鉴定样本采集方法,自行采样后,简要填写联系方式,快递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DNA鉴定中心鉴定所即可。如次送检的样本不合格,可以免费补寄常规样本进行检测,常规亲子鉴定样本特指:血样(血痕血斑)、口腔拭子、带毛囊的头发。可致电-39-663免费领取一次性采血器及相关耗材。
(3)预约上门采样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鉴定费用
那么做一次亲子鉴定大概需要多少费用呢,这根据不同亲子鉴定中心的规定,价钱也是不同的。普通的亲子鉴定,大概是-3元,如果是隐私胎儿亲子鉴定,一般一个人大概需要六千五百元左右,如果要加急费用的话,也就是一千元左右。当然大城的费用可能更高一些,但也不会太过于离谱,所以做一次亲子鉴定的费用,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
黔南服务范围:
都匀、三都水族自治县、瓮安县、福泉、龙里县、贵定县、罗甸县、独山县、荔波县、平塘县、长顺县、惠水县
出狱近3年,陈泗翰等来了新消息。9年前的贵州校园反杀案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贵州省瓮安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14年4月3日8时许,陈泗翰与李某在瓮安四中食堂排队打早餐,李某踩了陈泗翰一脚,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和抓打,与李某一起的其他人帮忙打陈泗翰。课后,李某等人到教的走廊上将陈泗翰拉到同厕所的梯处继续殴打,后又将陈泗翰拉到五梯处再次对陈泗翰进行殴打。中午放学时,李某跟陈泗翰说下午他们两个(指李某和陈泗翰)单杀(一人拿一把刀对杀)。结果造成李某死亡,陈泗翰受伤,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泗翰有期徒刑八年。
陈泗翰和家人选择上诉。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陈泗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自学、吉他、萨克斯的时候,他的父母继续向贵州省高院申诉材料。申诉理由是,陈泗翰的行为属于对违法侵害行为采取的合法、适当、及时的防卫行为。年,贵州省高院驳回申诉,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正确,量刑适当”。
判决后的这些年,陈泗翰和家人申诉的焦点集中在“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年6月日,陈泗翰再次向贵州省高级法院再审申请书。
年6月29日,陈泗翰收到了一封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函,函显示,“贵州省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7月4日这一天,陈泗翰和他的代理安康来到贵阳,分别去了贵州省和贵州省高级法院。他们询问案件进展,经过确认,目前全案材料包括检察建议已经一同移送到贵州省高院。贵州省高院的协商服务中心答复,审查周期不会超过一个月。
这意味着,如果贵州省高院决定再审,更迟在7月底,陈泗翰就能收到通知书。
“还没到更后,但看到了希望”
上个月,陈泗翰刚刚过完24岁生日。
三年前释出狱时,他说,要忘掉过去,重启人生。三年过去了,再审检察建议像一个提醒,告诉他往事并没有彻底结束,“如果不努力,你会辜负一些帮助过你的人,如果继续让过去束缚自己,我觉得好像出来了跟没出来一样。”
7月4日,陈泗翰和他的代理安康询问了贵州省的,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后,再审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们得到了一个口头的乐观结果。
据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是,发现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规定的应当再审情形的,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国内政法学教授印波也向记者解释,再审检察建议是指符合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且有重新审判必要的,向同级法院提出的监督方式。
北京安康协会协商法专注委员会副刘玲介绍,此案中,向同级法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其依据是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但是,对于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仅仅是建议而已,并不必然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刘玲进一步补充,除非由上一级向同级法院提起抗诉,同级法院在收到抗诉书一个月内决定是否立案。
虽然尚未有,陈泗翰说,“还没到更后,但看到了希望。”
年6月29日,陈泗翰收到了一封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函,函显示,“贵州省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受访者供图
对于岁那个春天发生的事,他已经不再主动和父母谈论。
时间拨回那一年。贵州省瓮安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14年4月3日8时许,陈泗翰与李某在瓮安四中食堂排队打早餐,李某踩了陈泗翰一脚,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和抓打,与李某一起的其他人帮忙打陈泗翰。课后,李某等人到教的走廊上将陈泗翰拉到同厕所的梯处继续殴打,后又将陈泗翰拉到五梯处再次对陈泗翰进行殴打。中午放学时,李某跟陈泗翰说下午他们两个(指李某和陈泗翰)单杀(一人拿一把刀对杀)。
下午放学后,李某抓住陈泗翰的衣领将陈泗翰朝花竹园C里面拉。此时,同校学生贺某趁机将身上的一把卡子刀递给陈泗翰。陈泗翰左手接过卡子刀后将其放在衣服袋子里。李某将陈泗翰拉到花竹园C里面对陈泗翰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将卡子刀拿出来刺在李某的胸部,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刺在陈泗翰的左背部,接着陈泗翰又用卡子刀刺在李某的胸部后跑走。李某拿起卡子刀在后面追,追赶途中,扑倒在地。后经鉴定,李某系锐器致心主动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与此同时,陈泗翰跑到瓮安县城中街治安岗亭要求救助,后被送往明康进行治疗。经瓮安县鉴定,陈泗翰的伤系锐性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后经贵阳医学院鉴定中心再次鉴定,陈泗翰的伤属轻伤一级。
14年,贵州省瓮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泗翰有期徒刑8年。
陈泗翰的父母选择上诉。林丽鸿安康回忆,上诉期间陈泗翰同校55位初三同学自发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写了一份联名信。联名信中写道,希望法院“看到他是被迫反击,才将人杀死的事实”。在该份联名请求信中,有9位是本案的目击证人。林丽鸿安康在查阅卷宗后发现,有两位证人的证言显示:死者李某案发当时,多次殴打陈泗翰并且拿出刀冲上来刺向陈泗翰,陈泗翰看到李某拿出刀,才拿出刀来防身。
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陈泗翰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此后,陈泗翰开始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申诉之
年7月,林丽鸿成为陈泗翰申诉的代理安康,那时,陈泗翰已经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将近四年。在此之前,陈泗翰的父母找了很多安康,得到的几乎都是一致的,“你冤是冤,但是我不接,他已经在里面服刑三四年了,谁能够给你承诺什么?”
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每年都有考核机会,“相信,所以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在争取他应有的权利。”年8月,服刑6年之后,林丽鸿为陈泗翰争取到了释的机会。释出来,陈泗翰一家人觉得,更难的已经过去了。
在出狱之前,申诉的主体是陈泗翰的父母,出狱之后,申诉的主体回到陈泗翰本人。
年6月,陈泗翰在给贵州省高院的再审申请书里写道,请求申请“对陈泗翰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提起再审改判陈泗翰无罪”。
申诉材料中写道,陈泗翰没有实施伤害的故意,其行为属于对违法侵害行为采取的合法、适当、及时的防卫行为。在林丽鸿安康看来,陈泗翰是被动加入决斗,没有想要跟对方去进行决斗的主观意图,当对方已经拿出刀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时,如果再不去反击,他本人将面临着死亡的后果,“基于也好,基于人的本性也好,我们认为这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责任。”
林丽鸿安康说,虽然被害人李某的死亡与陈泗翰实施的自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李某持刀对他人进行不法威胁和伤害,已经赋予了防卫人陈泗翰无限的防卫权。
林丽鸿安康介绍,在本案的定罪证据中,对陈泗翰的伤情情况的鉴定有两次。次是瓮安县鉴定,陈泗翰的伤系锐性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第二次是在陈泗翰三个月愈后,经贵阳医学院鉴定中心再次鉴定,陈泗翰的伤属于轻伤一级。两份鉴定意见相互矛盾,更终法院按照哪一份鉴定意见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原判决、裁定中也未予以释明。
林丽鸿解释,如果定性为防卫案件,那么伤情鉴定结果有可能影响着“防卫是否超出必要限度”的判定。陈泗翰在案发时被李某打成重伤二级,因防卫行为导致李某死亡,应当以伤害当时为标准,即认定李某给陈泗翰造成重伤二级,陈泗翰处于防卫将李某杀死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经过在瓮安第四中学附近调查走访,林丽鸿发现,瓮安第四中学周边比较繁华,处在交通要道,校门口及附近道早在11或12年就已经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同时,在本案证据材料现场勘验检查情况分析报告工作建议栏中载明“走访调查,排查与受害人关系,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后续公安机关是否调取到周边监控视频?如果有,监控视频中是否拍到了案发过程?该监控视频如今在哪里?
对于这些疑问,陈泗翰和家人期待能有机会在再审时得到解答。
争议正当防卫
记者查看一审判决书时发现,瓮安县法院否定陈泗翰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一审判决书用“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并用刀刺伤他人致被害人死亡”界定本案性质,将陈泗翰与李某之间的攻击行为理解为斗殴、打架。二是,将贺某递给陈泗翰卡子刀的行为,理解为事先准备,进而判断其具有伤害李某的动机和故意。三是,强调被害人死亡结果对本案定性的决定性意义。
陈泗翰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1年的专家论证意见书——陈泗翰故意伤害案专家论证意见书,四位国内知名法专家一致认为:本案系由校园霸凌引起的一起带有防卫性质的案件。
专家在论证意见中分析:首先,对于案件性质的界定,从当事人和目击者的证言与事实材料来看,本案起因于典型的校园霸凌,陈泗翰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没有答应进行所谓的“单杀”,也没有召集他人参与斗殴。从这个过程看,陈泗翰没有斗殴的意愿,更没有伤害李某的意图,陈泗翰与李某之间的行为并非斗殴或约架。其次,根据案件中陈泗翰的供述与其他人的证言,陈泗翰所用的卡子刀并非事先准备,而是他人在现场提供,防卫人为保护自身准备工具不影响防卫性质。更后,陈泗翰用刀刺伤并导致李某死亡,是在被李某先行用刀捅刺要害部位后,出于恐慌且为避免生命受到威胁,不得不转身刺伤李某制止其继续追杀,回手刺中李某胸部,且只有一刀,属于防卫行为,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针对以上两方对正当防卫的不同意见,国内政法学教授印波认为,对于实践中如何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的问题, 年 8月28 日,更高法院、更高、公安部曾联合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在其中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北京安康协会协商法专注委员会副刘玲说,这一指导意见旨在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从而激活刑法安康当防卫条款。
尽管出台了指导意见,但在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存在诸多难点。国内政法学教授印波介绍,首先是难以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行为,尤其是相互斗殴过程中的行为,实践中往往以“存在相互斗殴的故意与事实”等笼统理由认定不构成正当防卫;第二是难以确定防卫限度,没有一个准确认定当事人防卫的主观意图,防卫行为与当事人制止不法侵害紧迫性的标准;正当防卫的认定极容易受社会公众舆论与公众情感的影响,难以保持社会公众道德感与规范之间的平衡。
至于防卫人为自己准备工具是否影响防卫的性质,印波教授说,在现实讨论中存在不同观点。有人认为事先准备工具的行为影响防卫的性质,原因是如果防卫人预见到了某种不法侵害并提前做好了相应的准备,使不法侵害发生时能迅速采取防卫措施的话,这恰恰说明了不法侵害不具备紧迫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性要件;有人认为事先准备工具的行为并不影响防卫的性质,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危险性,行为人是否预见并事先准备工具进行防卫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刘玲认为,此案中,焦点问题是防卫行为,还是相互斗殴。这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具体情节来判断。比如,陈与李,谁先动手?双方是否都有刀子?谁先拿出刀子?谁先持刀刺向对方?捅刺部位和力度分别在哪里?这些都需要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判断。
“曾经的那个小孩,只能留在瓮安县了”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自考过法学大专的陈泗翰也开始慢慢有自己的理解,“我们都知道故意这个词是怎么用的,我并没有下意识地想要把对方怎么样。”
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自考了大专,专注是法学,还学会了吉他和萨克斯。音乐和,成为他出狱后回归生活的起点。现在,他在林丽鸿的律所实习,有时候也兼职教人弹吉他。
从未成年犯管教所到北京的律所,这对陈泗翰来说,步子迈得有些大,他经历了很长时间的适应。
他的工作是负责打理律所的公众,选择一些关注度高的案件,再找相关的条例,进行整理和科普。而在他入狱之前,公众这个互联网产品他还未曾见过。
各种文书,他也需要从头开始自学。林丽鸿记得,有一次她让陈泗翰写一个案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完以后她花了八个小时修改,这个时间有点长,长到让陈泗翰产生自我怀疑。“他有些自卑,可能觉得帮不到我吧。”
在北京待了一年多,陈泗翰首先学会的是与不同人沟通。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开始,当他去一些机构办理业务,如果对方推脱,超过了办理期限,他往往不敢催促,唯唯诺诺。后来他开始学会“强硬”一些,和对方指明已经延期的事实。
有时他觉得自己社交能力不行,新交的朋友很少。交朋友之前,他会先和对方说九年前的那个案子,如果对方不介意,关系才会继续深入。过去在狱中给他来信的初中同学,因为各自人生轨迹的不同,也逐渐淡出彼此的生活,只在一些时刻偶尔互相问候。“只要对方都过得好,那我觉得也是好事啊,也没必要过多打扰。”友情的支持没有狱中那么强烈,现在更多的时候,他一个人,走自己的,他说,“曾经的那个小孩,只能留在瓮安县了。”
他也会对女孩心动,但选择不去说些什么。本来他和异性说话就不多,再加上身上背着这件案子,令他觉得自卑,没有条件去谈恋爱。也许时间的尺度还要拉得更长,他才能够说一句,“我的生活重新开始了”。
记者 清华 实习生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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