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
篇: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
证明
现有本所辖居民张三,男,身份证码
789
,经查,其与
x
,男,身份证码
321
,是父子关系;与
x
,女,身份证码
456
,是母子关系。
特此证明。
14-1-
第二篇:村委会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证
明
兹有我村居民
XXX,
男
身份证码
XX
,经查,其与
XXX
,
女,身份证码
XX
,是父女关系;
XXX
,女,身份证码
XX
,其与
XXX
,是母女关系。
特此证明。
年
月
28
日
村村委会
篇: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
母
与
子
女
的
关
系
点
击
数
:
164
更
新
时
间
:
1:1:
如何理解上的亲子关系
上的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
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另一类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
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父母子女关系形成的原因不同,但权利义务
是相同的,主要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
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和养父母养
子女的合法权益受保护;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子女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报1月28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1月28日,南国都报以人去世了钱没花完,三亚一男子忙活5年取不出已故父亲的存款…为题,报道了三亚民吴先生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他在银行、公告处、、居委会之间来回跑了很多次,历时5年,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
该篇报道刊发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如果碰到这样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呢?
吴先生在三亚公告处取出已故父亲存款需提供的证明。记者 林师堂 摄
安康:要想继承银行存款 亲属关系需理清
王震安康介绍,在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相互的权利。父母死亡时,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时,父母依法继承子女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顺序,只有在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王震告诉记者,根据银行有关规定,不管是存款继承人过户存款还是支取存款,都应按照如下几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告处或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则应持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去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
二、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没有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告处或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而直接去银行办理支取或转存存款的,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三、在国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在国内银行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的,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存款银行所在地的公告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继承证明书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四、继承人在国外的,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告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据以办理存款继承手续。
五、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告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原存款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的,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原存款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算利息。
通过法院途径,又该如何处理?
种,以银行分支机构为被告,由法院直接判决银行给付。这类案件的审理包含两个诉,首先在继承人之间确权,明确继承的财产归谁所有,这是个确权之诉。其次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配,由银行的分支机构将存款给付给某人,这是个给付之诉。这种审理方式银行容易接受,死亡人的继承人也可以很快取出存款。
第二种,以继承纠纷方式进行。继承人之间互为原被告,由法院确定遗产的归属。能够调解的当庭调解,不能调解的法院作出判决。此时银行分支机构的协商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人,法院可以确定由人将存款给付给某个继承人。
当然,在继承纠纷中也可以不列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人,继承人之间互为原被告,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调解后,继承人依据有权享有的继承份额向银行的分支机构主张权利,并提供簿,银行分支机构的营业人员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当履行支付存款的义务。
亲属关系公告是指公告机构根据公告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事实真实、合法的活动。
亲属关系公告是指公告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血缘、婚姻、收养和抚养而产生的彼此具有上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前往海外留学,大多数学校都需要提供申请人和父母的亲属关系公告。亲属关系公告相比其它学历等文件公告要麻烦一点,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比较多,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同。
那么亲属关系公告到底要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公告?一起来看一看吧!
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与父母的身份证和本;
2、申请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申请人和父母在同一本本,且户主是申请人本人或者是父母其中一方的情况。这种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本人和父母的本;父母一方结婚证/离婚证。
(2)申请人和父母其中一方在一本本,父母另一方单独一本本的情况。这种情况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本人和父母的本;父母一方结婚证/离婚证;本人的医学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
(3)申请人单独一本本,父母双方在一本本,或者三者分别在三本本的情况。这种情况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本人和父母的本;父母一方结婚证/离婚证;本人的医学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其他佐证材料。
(4)申请人单独一本本,父母双方在一本本,父母本上有申请人之前的盖有迁出印章页的情况。这种情况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2、本人和父母的本;父母一方结婚证/离婚证;申请人迁出页。
公告如何办理
办理公告,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涉外公告机关申请办理公告。但大部分申请人可能都在异地,甚至有些是在国外,无法到其出生地公告处进行公告,而现居地公告处又比较严格,对申请人户籍有要求,需要提供当地居住证等;也有些申请人平时较忙,时间成本较高,根本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公告业务,加上也不太了解。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上的姓名等信息需要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姓名不一致,但本上有相应的曾用名,也是可以的;
2、如父母有已故的情况,需要提供注销证明或者死亡证明(需要到户籍地的户籍科开具);
3、拿到公告书之后可能还要做好领事双认证!公告书想要在国外使用,大部分都需要做好领事认证,只有少部分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则一般不需要做领事认证,做好涉外公告书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领事认证就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告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告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更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4、如该公告书是用于、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告,也就是双公告书。
公告认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1、公告处公告。首先做好所需公告书(确认翻译语言),办理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2、外交部认证。公告书做好之后再送往国内外交部认证,办理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3、文书使用国驻国内领事馆认证。外交部认证完成后直接送往目的国驻国内领事馆认证,不同的国家所需认证时间也不一致,要提前安排好。
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或者其他文件需要公告及认证的,也可以随时我们。如果您需要我们代理公告,我们会根据您要做的公告类别给您具体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提供不同的翻译服务;同时我们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做哪些公告种类给出中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公告。
综上所述,以上全部内容就是关于亲属关系公告书怎么办理(办理亲属证明的流程)的知识介绍,在律网小编希望以上全面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任何关于方面的问题,欢迎你通过在律网相关安康,我们将会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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