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保健院 银川儿童、银川保健院阅海分院
规范简称:银川保健院
加挂牌子:宁夏妇儿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副处级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夏季作息: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作息: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银川兴庆区文化西街56,银川金凤区平伏桥新村北100米
二、简介
银川保健院(银川儿童)成立于1986年,是银川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保健专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更大的保健机构。2012年增挂银川儿童牌匾。2016年牵头与银川辖区、吴忠、石嘴山和陕西定边、内蒙等临近的15家保健院(所)组建成为银川保健医疗集团。2019年6月17日阅海分院儿科综合全面投入使用,新建大于2020年5月22日投入使用并成功挂牌宁夏妇儿。2020年12月正式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住院规范化培训基地。2021年4月成功获批国内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2021年成功获批双胎妊娠规范化管理提升项目试点单位。2022年6月被国内保健协会确定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基地创建单位。
现有职工1064名,卫生专注技术人员1003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15名,高级职称105名,中级职称269名。
总占地面积5835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741.16平方米,其中本部占地面积10512.78平方米,建筑面积34240.76平方米,阅海分院占地面积47838.88平方米,建筑面积59500.4平方米,其中儿科总建筑面积为17650平方米,产科总建筑面积为26350.4平方米,配套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15500平方米。床位编制738张,其中本部编制床位389张,阅海分院编制床位349张。设有功能完善、组织健全的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生殖健康部“四大部”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先后荣获“2018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全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全国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全国医保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爱婴”等荣誉称。
坚持“立足银川、面向全区、辐射周边、争创一流”的战略方针,秉承“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办院理念,不断加快专科建设发展。拥有区级重点专科2个、级重点专科9个、级质量控制中心3个。
三、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线、方针、政策,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指示;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和安排。
2、组织安排党委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会议记录,编发相关的会议纪要、决定、批复和通报。
3、根据党委和党委负责同志的授权或委托,做好各支部、科之间的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和协调多个科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4、协调落实督办党员大会、党委会及其他重要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协调落实督办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
5、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的决定,牵头组织相关科做好干部的考察管理、选拔任用和报批工作。
6、统筹相关科共同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全院党的基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发展等工作。
8、负责实施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老干部工作。
9、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做好工会、团委和妇联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10、负责院领导联系支部的工作安排与协调推进。
11、统筹协调做好对口扶贫工作。
12、协同相关科做好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处理。
13、负责起草院党委重要文件、专题报告、外报材料等重要文稿。
14、做好信息反馈沟通,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详尽、可靠的信息依据。
15、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办公
1、负责办公全面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2、安排各类行政会议、查房,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起草工作,做好决议的整理、印发和通知,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向院长汇报。
3、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传阅及保管等工作。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做好职工和群众的来访、来信处理及外来参观人员和外宾的接待工作。
5、做好印鉴、外勤、文印及文件的装订、整理、保管工作。
6、安排总值班表,监督落实总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7、负责会议管理工作,保证会议干净整洁、设备良好、物品齐全。
8、负责行政及法人公章的管理工作。
9、负责院领导物品、设备的领用及管理工作。
10、负责行政档案、院办资产和部分重要文件、文本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标牌、标示、宣传栏的设计、制作、更换工作。
12、负责全院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13、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三)人事科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根据人事管理的实际,拟定相应的人事工作条规和办法。
2、归口管理全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总量管理工作,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使用和用人规划。
3、组织制定的人才招聘方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共同完成招聘任务。对在试用期或考核期的员工进行考核,并按有关录用规定做好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4、协助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做好专注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
5、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工作。
6、负责各类人才推荐选拔项目的申报、管理、考核工作,以及高次人才引进和退休返聘人员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院职工的休假审批、考勤管理以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岗前培训等工作。
8、办理全院职工劳动关系管理、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等。
9、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丧葬费、抚恤金等日常管理、调整以及科绩效分配的督查复核工作。
10、负责离退休职工人事管理工作。
11、负责在编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年报、年检、年审工作。
13、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14、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事管理等工作。
15、定期不定期地会同院办和监察检查劳动纪律,做好职工人事政策法规教育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16、负责协同第三方劳务公司,做好非临床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7、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四)医务科
1、负责医疗管理工作。
2、根据的总体工作计划,结合医疗、保健工作实际,定期拟定相关医疗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价、总结。
3、负责落实保健院的医疗保健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负责保健院医疗保健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反馈改进工作。履行监控职能。
4、修订医疗工作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落实,组织对规章制度的督察。
5、深入科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各临床、医技科的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科例会,反馈分析、落实改进医疗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6、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工作,督查三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重大手术讨论,提高青年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
7、负责全院的管理和信息库的建设,并负责定期考核工作,负责各种医疗技术审批、管理工作等。
8、负责各类医疗、保健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监督工作。
9、负责院内医疗、医技等相关科、业务的协调工作。
10、负责各种政策指令性医疗工作的整体协调、办理。
11、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各有关科制订学科发展方向、指导引进与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2、协助相关科完成医疗、医技及本科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13、组织和协调处理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14、院内外会诊管理、安排、协调、汇总工作。
15、各种医疗文书的审核、特殊药品、耗材的申报审核等。
16、负责对医务人员外出会诊、讲课、参观、进修等工作的审批、登记工作。
17、负责医疗对外联系工作。组织、安排医联体单位的学习、交流,负责对基单位进行合作业务的工作开展。
18、根据工作安排建立卫生帮扶计划并负责联络、协调、安排、计划、合同、人员下派与轮换、报告、总结等。
(五)护理部
1、根据的总体计划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并实施目标管理。负责制定全院护理工作、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和人员进修等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价和总结。
2、结合及专科护理工作实际,制订和修改全院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并组织实施。
3、深入科了解护理人员思想状况。督促全院护理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各科完成基础护理工作,抓好护理质量管理,防止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保证医疗护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4、负责组织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开展护理科研和学术交流。加强护理业务质量控制工作,促进护理水平和护理质量的提高。
5、责组织每月护士长工作例会,反馈分析、落实改进护理工作。定期组织护士长检查、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分析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6、负责调配,全院护理人员,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晋升、晋级、培养和奖罚的建议。
7、指导、检查各临床科的护理业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负责安排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安排实习生、见习生、进修生的护理教学及临床实习,负责管理和结业签定工作。
9、负责收集和整理护理管理、教学、科研和质控工作资料,按要求立卷归档,提供利用。
(六)感染管理科
1、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承担感染管理相关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任务。
2、对预防和控制感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和指导。督促临床医务人员不断提升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依从性和正确性,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以纠正,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3、对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 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4、对感染的发生趋势、病原微生物特点、重点科及重点部位 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临 床科进行报告和反馈。
5、对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 工作提供指导。
6、对传染病的感染控制工作进行提供指导。
7、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 指导。
8、对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医务人员、保洁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培训工作。
10、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1、严格对临床应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等的感染相关事项的审核管理,避免因使用不合格器具带来的感染 隐患。
12、组织开展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与研究成果实际转化 工作,不断推动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提高。
13、负责传染病的管理工作。
(七)科教科
1、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科研、教学、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2、制定科研、培训计划及有关奖励、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全院科研论证、申报及实施,做好科研成果的鉴定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成果推广、专利申请、科技开发和新技术应用。经常深入科了解、监督检查科研工作的执行情况,按期总结汇报。
4、负责全院科研、培训经费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科研经费包括:课题立项经费、学科发展经费、医学重点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培养经费、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等。
5、制定科研培训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整体科研实力。
6、负责在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参与临床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组织和参与毕业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
7、负责全院研究生的科研管理及考核工作。
8、组织并督导实施全院临床教学工作,根据宁夏的临床教学计划,拟定临床任课教师,报请主管院长审核,呈报宁夏教务处备案。保质保量完成临床教学任务,杜绝教学事故发生。每月进行教学活动的督导。
9、负责医学院(校)临床理论课、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并认真完成鉴定工作。
10、负责督导住院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督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12、负责全院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督导管理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13、负责举办学术活动审批管理工作,并督导学术活动的有序进行。
14、负责组织新技术新业务申报、评审、立项、督导、评奖工作。
15、协助院领导,配合相关职能科做好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研究(所)教研的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评估、检查和管理工作。
16、根据科研、教学、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对上述业务活动的检查、评估、总结,向院领导反馈有关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7、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八)群体保健科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订符合本实际的妇女、儿童保健规划、保健业务管理规范、技术常规、考核标准,拟定关于基保健方面的各种文件。
2、做好院内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定期督查、定点考核等工作,包括人、财、物的管理。
3、开展全保健管理工作例会,组织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负责全各种业务数据的报送。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全保健人员母婴保健资格考试,协助各县区开展基人员业务培训。
5、负责全卫生“三项监测”工作及死亡评审工作,掌握全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6、适时安排本科人员到各部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基工作,并主动配合领导协调与基、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7、定期召开妇儿保例会,及时了解和分析全保健状况及主要影响因素,为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8、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全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相关工作,包括招生前卫生评价、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及考核、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卫生保健工作例会、组织校验等工作。
9、做好证明管理窗口院内服务工作、级管理工作,并负责全空白证的申领发放。
10、儿童心理行为门诊,包括排班、人员、门诊等,保障心理行为门诊正常运行。
11、全面负责体检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2、联合各科,开展全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13、合理安排时间,加强自身(科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整个科人员的业务素质。
14、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九)医保办(住院结算处)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2、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中心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3、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1)及时、准确为患者进行入院的网络申报备案。
(2)按相关文件标准审核意外伤害、整形、生育的相关疾病,严格把控医保支付范围。
(3)按照人社局医保中心的门诊大病审核标准,做好参保人员的门诊大病申报及审核工作。
(4)热情为选择我院做定点治疗的异地患者办理定点手续。
(5)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患者的转诊、转治、转科进行审批。
(6)办理住院收款、出院结算、中途结算和补交住院押金。
(7)结算时审核备案限定药品,打印患者消费汇总清单等手续。
(8)办理入院时,对当时住院未携带医保卡的患者,告知次日前来确认医保身份,并办理医保转换手续。入院及转医保办理时注意核查住院、入院时间、入院科等。
(9)对持有诊断证明的患者,注意核对信息是否完整,是否为本院签名,核对正确后加盖诊断证明章。
(10)正确地编制住院结算报表和预交款报表并及时上报。
(11)管理好有关档案,保管好收费单据和核算资料。
(12)做到现金当面点清,唱收唱付。
(13)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
(14)积极主动、稳健灵活的协调处理各类医保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临床科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临床科医保患者进行考核,并进行医保工作检查和评分。
5、负责组织和准备迎检工作,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科积极纠正。
6、拟定物价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物价政策、医疗收费标准和有关物价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
7、检查、督促物价执行情况。按医疗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各科执行,纠正不合理的收费,反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医疗收费中的违纪行为。
8、测算编报新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对医疗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医疗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编报“新增医疗项目收费审批表”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9、参与医疗收费通知单的管理。根据物价管理要求,对医疗收费通知单的定样、印刷、保管、使用提供意见,参与管理。
10、负责张榜公布,明码标价。按有关规定把收费的主要项目、常规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张榜公布在公共场所,以利于群众监督。
11、负责医疗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新增医疗项目和医疗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及时书面通知各有关科贯彻执行。
12、热情做好医保患者的接待、咨询工作,认真解释宣传医保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相关制度稳妥处理各项投诉。
(十)器械科
1、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审查各科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采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院长办公会及专家论证会审批后实施。
3、了解、检查各科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5、负责本科业务训练,组织本科所有科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6、负责对万元以上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和经济效益分析,按时向院长汇报。
7、负责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专职人员岗位责任制、周期检定制度。
(十一)招采办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制订和完善各项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试剂、 总务后勤、基建物资等的招标、采购工作, 接受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监督。
3、接受招标、采购申请,审核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和证件。
4、 组织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接受报名。
5、组织招标、采购合同的洽谈、审查与签订。
6、负责招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十二)后勤保卫科
1、负责为提供全面完善的后勤保卫服务。
2、提供基本建设服务(各类房屋的维护、维修及改建、扩建、装修等服务)。
3、提供物资保障服务(生活物资、行政办公物资供应,动力能源供应,给水、供电、蒸汽供应,空调、采暖供应,氧气供应,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供应,车辆保障)。
4、提供日常维护、维修保障服务(水、电、气、采暖、空调、通信设备、电梯、安防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医疗器械,计算机硬件)。
5、提供环境服务(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内绿化、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危险化学液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被装管理)。
6、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保安员、秩序维护员管理,安全生产指导检查,消防安全保障,院内交通秩序管理,院内处突维稳,秩序维护,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案件侦破和治安管理)。
7、提供医疗辅助性服务(物业公司及第三方人员管理,食堂管理)。
8、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9、负责全院车辆调度、派送管理工作。
(十三)信息科
1、负责信息系统应用的规划和推广。
2、负责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专注理论知识。
3、负责规程信息系统软、硬操作流程,爱护设备,厉行节约,降低消耗。
4、负责接收来自各科的软硬件功能需求,准确有效的进行软硬件部署。
5、负责做好全院计算机档案资料保管和应用软件管理工作。
6、负责医疗、教学、科研各种数据的信息处理,及时向各部门提供所需医疗数据信息。
7、负责协助各科开发应用信息系统软件。
8、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切实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及机房设备安全。
9、负责信息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知识,持续提升信息系统运维能力。
10、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十四)财务科
1、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经批准后执行。
2、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4、加强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5、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6、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对全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实施财务监督检查。
(十五)审计科
1、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6、负责对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9、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0、负责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梯队建设;
11、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十六)监察
2、做好监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监察水平。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院纪委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抓好医德医风和勤政廉政建设。
4、负责完成上级监察部门转办的有关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及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等相关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诫勉谈话、约谈的记录及通报处理工作。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及风险防范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监督院内人事任免、职称评定、招聘考核、投标招标、物品采购的流程及其它人、财、物的运行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监督后勤、器械、药剂等重点部门库房盘点、物品报损核销工作。
9、负责被服务对象退回的“红包”、“礼品”登记、退回等工作。
(十七)临床医技科
1、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诊疗工作,并结合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各项医疗任务指标。
4、定期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理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开诊新技术、新业务,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工作。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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