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女方**没有转到男方的那里,小孩就可以将**上在女方的名下
必须要让已婚男人离婚,然后你俩领证结婚,不然小孩的出*医学证明是办理不出来的。办理不出来出*医学证明你就给小孩上不了**。办理的时候发证人员是要查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结婚证必须要两个都带上的,我当时就带了一个结婚证,后来又去了一次)。核对无误后才会出具小孩的。出*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正式的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医学证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医学证明》管理。通知要求,对持有《出*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登记机关审验《出*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新生婴儿入*的:婴儿出*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薄;拟迁移人员的*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或员关系证明或书。父母子女投靠入*: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籍证明和*成员关系证明或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书。扩展资料:1、填写《出*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2、当收到《出*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dna》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3、《出*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4、为了保证出*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旧版《出*医学证明》为特殊的狭长版面,带有绿色证件外壳,新版则为A4纸大小,内容分为三部分,除了新生儿家属自行保留的出*医学证明,还包括出*医学证明的副页和存根,分别交由公安机关和产科医院保存。新版的还增加了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登记,不仅要求填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求登记父母双方的住址。参考资料: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