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准备: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第二、资料准备: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由于目的不同,因而其过程也有所别。亲子鉴定时被鉴定人必须要到鉴定中心现场进行采样,并且要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在现场除了采样外,还要拍照留证。在采样时一定要听从安排,由专注人员来进行采样,以保证样本不受污染,从而确保鉴定结果不受影响。进行亲子鉴定很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选择经过部门认证的专注正规机构,能够拥有独立的鉴定资格,以保证鉴定结果一定要具有效力。
亲子鉴定单方可以做吗
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史的易于基因变异);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单方的亲子鉴定检验报告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另外未参与方不认可,需要启动父母子三人重新做亲子鉴定。当然如果未参与方不同意做,人民法院就推定单方的亲子鉴定意见成立;如果没有单亲亲子鉴定证明,另外一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只能推定现有的孩子与父母的上的亲子关系,婚生子为亲生关系,非婚子为非亲生关系。
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亲子鉴定的手续如下;1、双方被鉴定人对其被鉴定行为需出自个人真实意思表示,14岁以上未成年人进行鉴定需适当采取其意见;2、出具法院、等权威机构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并说明申请原因;3、被鉴定人出具身份证,孩子的证明;4、采集双方当事人的血样,采集前需要采血当事人前面并留有指纹确认;5、亲子鉴定单位给被鉴定人拍照留档。
依据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近日,仙桃法院张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原告王某怀疑三岁的女儿不是亲生,特向仙桃法院申请亲子鉴定。考虑到亲子鉴定可能对女方及孩子带来不良影响,承办法官陈丹告知王某要慎重考虑并时间将此事通知了女方。
开庭当日,经陈丹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王某表示,如果鉴定结果证明女儿是亲生的,才同意支付抚养费。为了保障女儿的权益,女方同意和王某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更终鉴定意见为女儿是王某亲生。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时该怎么办?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根据法典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当然也规定了成年子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此类协商。
如果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怎样认定?
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受害方能否索赔?
根据法典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害,尤其是精神损害,理应对受害方进行赔偿。但具体的赔偿金额,法院一般是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双方的收入状况等情况综合酌情认定。
男方怀疑儿子非亲生,提出做亲子鉴定,但遭女方拒绝。近日,乐平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男方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20年11月,王刚(化名)与李红(化名)协议离婚,小宝(化名)则一直在王刚姐姐家生活。
2020年7月,李红擅自将小宝带离,王刚姐姐因此起诉至上饶广信法院,要求王刚与李红共同承担小宝这几年的抚养费。在审理中,王刚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可李红坚决不同意,自此加深了王刚的怀疑。该院也因此推定,小宝与王刚不存在亲子关系,由此判决王刚姐姐诉请的抚养费由李红一人承担。2022年5月,王刚以李红侵害其人格权为由诉至乐平法院,请求李红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
乐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从法理、道德角度进行了沟通协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果。庭审中,王刚再次提出申请亲子鉴定,李红依然拒绝。承办法官审查后发现,李红在广信法院作出判决后没有提起上诉,且没有就亲子鉴定提出反证,在王刚向乐平法院提起协商时,其仍然拒不配合。因此认定小宝与王刚不存在亲子关系,而李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尽夫妻互相忠实义务,有违和社会主义心价值观,具有重大过错,侵犯了王刚的合法权益。更终判决李红赔偿王刚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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